就在孟秋泽回到客栈,退房离开之际,方睿也眉头皱得死死地站在了竹篓巷子外。
竹篓巷子虽然叫“巷子”,其实是镇郊开外的一大片棚户区。
这里的屋舍一户紧挨着一户,屋顶覆盖着破碎的黑瓦、油毡,甚至发霉的竹篾。在这些姑且称作房屋的住宅间,纵横交错的狭窄甬道小巷,如同竹篓上那些杂乱无章的篾条,弯弯绕绕,深不可测,随意踏进其中一条,也根本不知道另一端的出口是通往哪里。
迎面扑来混合了烂菜、排泄物、臭水沟等很多不辨来源的气味复杂且难闻。
夕阳把那些紧挨着的棚屋和破旧的矮房拉出长长的影子,像满地爬行的蜈蚣。
他看着眼前庞杂混乱、散发着腐朽贫穷气息的“竹篓”入口,郁闷至极地认识到,想在这其中找到不知姓名的一个人,是何其困难的一件事。
难道,这趟,他又是白跑了?
“老爷,老爷好,老爷吉祥如意,老爷长命百岁。”一个七八岁还光着屁股,浑身上下只套了件看不出底色的破褂子的孩子,不知从哪里钻出来,直直跑来他面前,脏兮兮的小手朝他合十而拜,说着吉利话,做出了个标准的讨钱姿势。
方成虽然知道他家少爷乐善好施,可看方睿此刻难看的脸色,他怕少爷更心烦,还是上前一步打算驱赶走这掏钱的乞儿,“小鬼头,走开,小心我……”
“方成!”方睿喝住了他,真真正正叫他见识到了什么叫“难看的脸色”。
“你跟在我身边这么久了,要是还不知道事情该怎么做,就去跟母亲自请去庄子上吧。”他剑眉英挺,五官朝气,平日里总带着几分疏朗的气息,并不是个严肃模样,可一旦沉下脸,自有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不光方成被吓得不敢吱声,连掏钱的小孩也吓得僵在当场,要哭不敢哭,“老爷,老爷好,老爷菩萨心肠,老爷……”他机械地说着乞讨词儿。
“给,”方睿拿出一枚铜钱,放在小孩吓得哆哆嗦嗦的手里,声音放软和,“别怕,老爷我不打小孩。”
这片讨钱的孩子可不止这一个,只不过这孩子心眼少,眼又尖,还离得最近。方家的马车又大又好,其他孩子本就不敢上前,再看到方睿刚刚的神色,就更没人敢冒头了。
这些经常大老远去镇上掏钱的小孩,有几个没在街上被打被骂被踹过,甚至路过的狗都会追着他们咬,虽然心里还是有些怕,但看方睿出手大方,这个孩子也没被怎样,又有几个小鬼头,跟墙角旮旯里忽然冒出的小蘑菇一样,探头探脑地朝这边打量。
方睿冷冷斜睨了一眼自己的长随,方成立马退后几步,退到马车边,既能随时听候吩咐,又不至于再惹少爷生气。
方睿这才转头冲着那些小孩露出一抹笑容,朝他们招招手。
“老爷好!老爷大好人!”
“老爷英俊潇洒,富贵荣华!”
“老爷行善积德,子孙满堂福寿全!”
“老爷……”
乞儿们哒哒哒跑来聚起,一溜说着不重样的吉利话,方睿挨个儿给了一个铜子儿。
有那稍大点的小滑头,看方睿没什么架子,以为他没注意,就藏起得到的铜板,又凑过来讨第二回。
方成在旁边默默看着自家少爷当散财童子,见到这小孩耍小聪明本是要制止的,但方睿一个凉凉的眼神飞过来,他本来欲言,立即又止。
方睿似笑非笑地看着这小孩,“是不是觉着,老爷我记性不好,眼神儿也不济?”
小孩嘴唇嚅嗫着想狡辩什么,忽然自他身后走出个十三四岁的大男孩,“小亮,还不快给方少爷道歉赔罪!”
这些孩子都叫方睿“老爷”,是他们讨钱的习惯使然,也是穷苦人家遇见衣着光鲜的富人时都会用的卑微敬称,而独独这个大男孩叫方睿为“方少爷”,冠以姓氏,且称少爷,显然是认识他的。
方睿见到这比周围的孩子高出一截,身板也结实些的男孩,不由目露意外,“满仓,是你。”
这孩子叫曹满仓,早年也是街上乞讨的孩子之一,曾被方睿抓到他偷东西。
他偷的,是味书斋最便宜的笔墨纸张,因为想要给家里的弟弟学写字练习用。
装可怜博同情是这些在街上讨生活的孩子必备技能,虽然他们本也是真可怜,真值得同情,但讲出自己的可怜,引起旁人的同情,也是有技巧的。
方睿倒也没一开始就信他的话,而是问他自己会不会写字,他说在学塾窗户外听了些课,也用石头在泥沙地上练过,没用纸笔写过。
方睿买下那些纸墨,书斋老板也说不追究了,他就让曹满仓现场写一张字给他看看。
曹满仓握笔姿势不对,写的字也横不平竖不直,甚至在纸上时大时小,歪歪斜斜,但的的确确是会写一些的。
见他不是扯谎掩饰盗窃,方睿教育他以后不许再行这种偷窃之事,随后引荐他去学塾做帮工,中午管一顿饭,还可以跟着其他学生一起上课,笔墨纸张由他资助,连曹满仓回家教弟弟需要用的他也都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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