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出水清对于在人群里挤来挤去一点兴趣也没有,方睿直接叫车夫继续往前赶,但街上的人实在太多,马车被人流裹挟着,两步一停,三步一挪,好不容易赶到书斋门口,他才去扶她下了车。
这一次镇上的集确实大,连小型的牲口市也有,方睿又叫车夫调转车头赶着马车去了那边。
那儿有卖草料的地方,玉米杆与干苜蓿拌了豆子的价格比外头车店便宜一半,方睿还另赏了他几个钱,让他就在那附近待着,不拘他是去旁边的茶摊还是小吃摊坐一坐。他和少夫人逛到想回家了,自然会有人来通知他去哪儿接。
车夫老实巴交地应了……
一辆马车停在店门外,那么的显眼,书斋老板与寻购书籍的青年自然不可能注意不到。
老板神色不变,只手上动作加快了些,将包着一套《楚辞集注》的土黄色牛皮纸折好,外侧再用细麻绳十字捆扎,末了,还没忘在绳结处夹上一张书斋特制的印有“银货两讫”的红色小票,这才双手捧着越过柜台,递给一身西式洋派打扮的顾客,脸上挂着生意人成交后的客套笑容,“承蒙惠顾,您请慢走。”
青年微一点头,不疾不徐地拎过书册,再戴上一顶宽檐软呢的棕色礼帽,顺手似地压低了帽檐,只露出线条分明的下颌,这才走出书店大门,走进阳光下,与正扶着方睿的手下了马车的水清擦肩而过。
他的脚步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,复又如常地继续走开了。
水清也没多看他一眼,虽然,她几乎在撩开车帘弯腰走出篷厢的那瞬间便已经认出,在这间小书斋里买好书朝外走的客人,就是孟秋泽。
原来,那只花骨朵,是属于他的。
那只花苞似乎对她有感,在空中轻轻晃悠了一下,说不上来是在吸引她的注意还是在表达什么,总之,与目不斜视直接走开的孟秋泽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不提方家的马车停在这里这么扎眼,路过的行人都会稍微打量一下,就是她从篷厢出来再到下车,也不是兵将翻身下马那么利落,这一会儿工夫,足够孟秋泽看出她是谁了。
自己好歹算是在危难之时帮过他,水清可不信,他长着一副聪明相,才没几个月就已然把她这号人忘了。
那么,他在故意装作不认识自己。
他这番陌生人的作态,也许是与他们上次的危险之行有关,又也许他只是在避嫌,不想给她惹麻烦——毕竟,理论上来讲,她一个乡下村镇的年轻妇人,久居后宅,本就该没机会认识什么外男。
水清望着身边陪她一起踏进书斋的方睿,他正在说书斋里的五香豆干与云片糕,一咸一甜,皆是一绝。
她点点头,算是在听他说话的回应。
她也没回头去看一眼没入人群的孟秋泽。
孟秋泽一身衬衫西裤,棕色皮鞋擦得锃亮,在这连家洋货店都没有的镇上,本就是显眼至极的打扮,满大街的人里再挑不出第二个。
即便街上因为赶集而到处是人,但基本上都会稍微离他远一点——这位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少爷,从头到脚的行头,不用猜也知道贵得离谱,谁没事会挨着他走?别说碰到人家的“贵体”,哪怕是踩到了人家那双瓦亮的皮鞋,也是赔不起的。
所以,本身就贴着街边店门口走着的孟秋泽,倒是不曾受什么挤。
但大集上总有些想浑水摸鱼的混混瘪三,各自划分地盘,就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做点坏事。
其中有这么两个人,就一眼相中了这个眼生的,从长相到打扮,一看就不是本地人的年轻公子哥。
在他们眼里,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只肥羊。
所以,当这只“肥羊”的脚步一拐,竟是从人声鼎沸的主街主动拐进了相对僻静的一条死胡同时,一路悄悄尾随在他身后的两个贼眉鼠眼的年轻人对视一眼,都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,在加快脚步冲进巷子里时,他们就差搓着手去收获一笔老天爷送上门的横财了。
他们并没有发现,这位风度款款的目标,在走进巷子的一刹那,正慢条斯理地随手解开了衬衫的袖扣。
然后,随着几下被街上鼎沸的人声淹没的哀嚎,以及更低沉发闷的皮肉打击声后,这两个以为天降横财的混子,已经都躺在巷子里的地上了,一个四仰八叉,一个蜷缩发抖,虽然姿势不同,但都鼻青眼肿。
而他们眼中的那只“肥羊”,正重新扣上袖口的扣子,顺便抚了抚衬衫袖管上的轻微褶痕。
他另一只手的尾指屈起,姿态闲适地勾着细麻绳,牛皮纸包着的书册有些分量地晃荡着,而其余四只手指则合起握着一柄短匕首。
这匕首尺寸精巧得像是个只适合把玩的收藏品,刀刃却闪着锋利的冷光,闪得两个混混心肝脾胃肾都在发虚发慌。
虽然,先前落在他们身上的只有拳头和脚印,但这刀子既然被这位爷亮出来了,说不定也想从他们身上尝点肉味呢?
“大爷饶命,哎哟……我的亲娘哇,疼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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