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龙山孤峰之巅,聚义厅内篝火熊熊。
巨大的火塘里,松木噼啪作响,橘红色的火舌舔舐着悬挂其上、滋滋冒油的整只烤鹿。烟气混合着油脂的焦香,弥漫在粗木梁柱支撑的厅堂内。粗陶大碗盛满了浑浊的粟米酒,在火光下泛着琥珀色。木案上堆着煮熟的粟米饭团、风干的野味肉脯、以及大盆煮得稀烂的野菜羹。
温良踞坐主位,面前是最大的一只烤鹿腿,他直接用手撕扯着滚烫的鹿肉,塞入口中大嚼,油脂顺着虬髯滴落,端起粗陶碗猛灌一口浊酒,发出满足的“哈”声。两侧的喽啰们喧闹着,争抢食物,酒水泼洒,粗野的笑骂声不绝于耳。这是属于草莽的豪宴,原始、粗粝,带着山林的血腥气和生存的迫切。
金葵坐在温良下首左侧,面前同样摆着酒肉。他动作沉稳,用随身携带的青铜短匕切割着烤熟的鹿肉,小口咀嚼,偶尔端起陶碗浅啜一口。他身边的张魁、王猛、钱豹、石岳等核心锐金卫,也竭力保持着克制,但连日逃亡的饥饿和疲惫,让他们进食的速度明显快于往日。他们身上锐金卫标志性的精良甲胄早已卸下,换上了山寨提供的粗麻布衣,然而那挺直的腰背、锐利的眼神、沉默进食时流露出的纪律性,在喧嚣的山匪群中依旧格格不入,如同混入狼群的猛虎。
“哈哈哈!痛快!”
温良抹了一把嘴上的油,蒲扇般的大手重重拍在金葵肩上。
“老三!上山就是兄弟!别拘着!吃!喝!往后这白龙山,就是你们的家!”
他嗓门洪亮,震得篝火都似乎摇曳了一下。
马善坐在温良右侧,依旧是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袍。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大快朵颐,只是慢条斯理地用竹箸夹着些野菜羹,偶尔端起陶碗抿一小口酒。火光映着他清癯的面容,那双清澈的眸子在喧嚣中显得格外沉静,偶尔扫过金葵等人时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。
“大当家豪情,金某铭记。”
金葵放下匕首,端起陶碗,对着温良和马善微微致意,
“承蒙收留,感激不尽。只是……”
他话锋一转,目光扫过厅内喧闹的山匪和所剩无几的食物,
“山寨兄弟众多,我等坐吃山空终非长久之计。金某愿为山寨分忧,效犬马之劳。”
温良闻言,豹眼一瞪,将手中啃光的鹿骨棒随手一扔:
“好!三当家爽快!这才是我白龙山的兄弟!”
他拍着肚皮,粗声道,
“咱们这山头,靠的就是这口刀头舔血的饭吃!眼下时节,山下那些村子,也该有点存粮了。正好,老三你带着你的人,熟悉熟悉营生的门道!”
他大手一挥,指向金葵:
“明日!你挑几个得力的兄弟下山,往西走十里,有个小王庄。现在粮食刚收过,总能刮出点油水来!弄些粮米、盐巴、布匹回来,让山上的兄弟们都开开荤!”
他这话说得理所当然,仿佛劫掠村庄如同上山砍柴般平常。
金葵心中微微一沉,面上却不动声色:
“谨遵大当家吩咐。”
他看向马善。
马善放下竹箸,温言道:
“三当家初来乍到,地形不熟。老六!”
他唤过一个精瘦干练、眼神透着几分油滑的中年汉子,
“你熟悉路径,明日随三当家下山,权作向导。”
这“向导”二字,落在金葵耳中,意义不言而喻——监视。老六立刻躬身应诺:
“二当家放心!小的定当尽心尽力,带三当家的好好‘见识见识’!”
第二天一大早,薄雾还笼罩着崎岖的山路。金葵只带了四人:王猛、石岳、卫甲、韩勾。连同向导老六,一行六人。所有人都穿着粗陋的麻布短褐,腰间裹着布带,脚踩草鞋,形如逃荒的流民。兵刃藏在破旧的包袱里,或束在背后用麻布遮掩。唯有那洗不去的、烙印在骨子里的气质——挺拔的身姿、沉稳的步伐、锐利而警惕的眼神,以及行走间无意流露的默契阵型,让他们与真正的流民有着天壤之别。
老六走在前面,嘴里叼着根草茎,喋喋不休地介绍着:
“三当家,您别看小王庄不大,位置好啊!靠着官道,又挨着条小河,往年收成都不错。现在刚收割完,大户人家多少有点剩余,普通庄户,嘿嘿,挤一挤,总能挤出点油星子。咱们不挑,粮米、盐巴、布头,有啥拿啥!只要手够快,心够狠,保准满载而归!”
金葵沉默地听着,目光扫过沿途荒芜的田地,杂草丛生,间或有被野火烧过的焦黑痕迹。偶尔可见几间破败的茅屋,门户洞开,杳无人烟。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令人不安的死寂。
“这,人都去哪了?”
韩勾忍不住低声问了一句。
老六嗤笑一声:
“去哪?能跑的早跑了!跑不掉的,嘿嘿,等会儿您就瞧见了。”
行约十里,前方地势略平,一条浑浊的小河蜿蜒流过。河边散落着数十间低矮的茅屋土房,正是小王庄。然而,预想中的忙碌景象并未出现,庄子里弥漫着一种压抑的恐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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