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听了,先是一愣,随后觉得自己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,恼羞成怒,指着于东来骂道:“哼,老板了不起啊,今天我就让你知道多管闲事的下场!”说着,便挥起拳头朝着于东来打来。
于东来早有防备,侧身一闪,躲过了这一拳,紧接着顺势抓住男子的手臂,用力一扭,将男子推了个踉跄。
男子稳住身形后,更是暴跳如雷,嘴里骂骂咧咧地威胁道:“你给我等着,有种别走!”随后,带着满腔的愤恨离开了超市。
于东来赶忙安慰受到惊吓的店员,让她先去休息室平复一下心情,并安排其他店员多留意周围情况,以防那男子再回来闹事。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,可没想到,这只是一场噩梦的开端。
当天夜里,超市已经打烊,周围一片寂静,只有路灯洒下昏黄的光。
突然,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份宁静,一群凶神恶煞的混混模样的人朝着胖东来超市气势汹汹地走来。他们手里拿着棍棒、刀具等凶器,嘴里叼着烟,眼神中透着凶狠,正是白天那男子找来的同伙,当地臭名昭着的黑恶势力。
“就是这儿,敢得罪咱们兄弟,今晚非得把这地方砸了不可!”为首的一个光头混混大声叫嚷着。
他们来到超市门口后,便开始疯狂地打砸起来,棍棒挥舞间,超市的门窗玻璃瞬间破碎,货架也被推倒在地,商品散落得到处都是,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,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。
于东来和几个留在超市做收尾工作的保安听到动静后,迅速赶了出来。看到眼前这一幕,于东来又惊又怒,大声喊道:“你们住手!光天化日之下不敢怎么样,现在来搞这些小动作,还有没有王法了!”
混混们听了,哄堂大笑起来,那光头混混吐了口痰在地上,不屑地说:“王法?在这儿我们就是王法!谁让你白天多管闲事,今天就是来教训你的!”说着,一挥手,混混们便朝着于东来和保安们冲了过来,双方瞬间扭打在一起。
于东来他们虽然奋力抵抗,但对方人多势众,又手持凶器,很快就占了上风。
保安们有的被打倒在地,受了伤,于东来身上也挨了几下棍棒,可他依然咬牙坚持着,试图阻止混混们进一步的破坏。
就在这时,一个混混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桶汽油,他狞笑着将汽油浇在了超市的大门和周围的墙壁上,刺鼻的汽油味瞬间弥漫开来。随后,那混混掏出打火机,在众人的惊呼声中,点燃了汽油。
刹那间,大火熊熊燃烧起来,火势借着风势迅速蔓延,眨眼间就将整个超市吞没了进去。
于东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超市被大火无情地吞噬,心中满是愤怒、绝望与自责,恨不得立刻将这些作恶之人绳之以法。
在那一瞬间,于东来的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,恨不得立刻找到那些作恶的人,和他们拼个鱼死网破,让他们血债血偿,此刻的他,心中“成魔”的冲动如同即将喷发的火山,那股想要报复的怒火几乎要将他的理智完全吞噬。
这是一种极端情绪下的“应激反应”,当个体遭遇极大的伤害和不公,且感到自身的力量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去维护权益、惩罚作恶者时,就容易产生这种以暴制暴的冲动,试图用最直接、最激烈的方式去寻求心理上的平衡和公正的回归。
然而,在怒火燃烧的同时,于东来心底深处也尚存一丝理智。这理智来自于他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,以及对后果的清醒认知。
他深知,如果自己真的被愤怒冲昏头脑,以暴制暴去报复那些黑恶势力,或许能解一时之恨,但这不仅可能让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,还会让更多无辜的人受到伤害,而且逝去的超市和员工也无法再挽回了。自己不能就这样被仇恨蒙蔽双眼,让更多的悲剧发生。
从社会角色和责任的角度来看,于东来明白自己作为一个企业家,一个有影响力的社会角色,更应该以身作则,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问题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,而不是采取极端行为破坏社会秩序。
同时,他也考虑到家人、朋友以及那些支持他的人的感受,不想因为自己的冲动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痛苦和麻烦。
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与权衡,于东来强忍着心中的怒火,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。他明白,现在最重要的是配合警方,通过合法的途径让那些作恶之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,同时还要想办法重建超市,照顾好受伤的员工,让胖东来重新站起来。
于是,他选择了克制,把这份不公带来的痛苦和愤怒深埋在心底,化作了日后重建超市、维护正义的力量。
这种将负面情绪转化为积极行动的心理转变,体现了于东来强大的心理韧性和积极的心态调整能力。他把遭遇的不公当作是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考验,通过这种“挫折升华”的心理机制,将愤怒、悲痛等消极情绪转化为重建和进取的动力,促使自己更加坚定地去追求让超市恢复往日辉煌、让正义得以伸张的目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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