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居正很清楚,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,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,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,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,不利于社会的安定。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,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,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,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。张居正下令,在全国范围内实行“一条鞭法”,—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,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,使赋役合一,并出现了“摊丁入亩”的趋势,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。
一条鞭法的施行,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、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,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,限制了胥吏的舞弊,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,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。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,给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,这是它的主要不足。张居正的理财政策除了为朝廷公室谋利,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,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,甚至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。
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,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,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,加上太仓存银,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,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。另外,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“重农轻商”观念,认为应该农商并重,并提出“省征发,以厚农而资商;轻关市,以厚商而利农”的主张。因此他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,侵犯商人利益,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,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,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张居正病逝,神宗为之辍朝,赠上柱国,谥“文忠”,逝世后的第四天,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潘晟,神宗命潘致仕。潘晟乃张居正生前所荐,他的下台,标明了张居正的失宠,言官也把矛头指向张居正,神宗于是下令抄家,并削尽其宫秩,迫夺生前所赐玺书、四代诰命,以罪状示天下。而且张居正也险遭开棺鞭尸,家属或饿死或流放,后在舆论的压力下,中止进一步的迫害,张居正在世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,有的弃市,直到天启皇帝为张居正复官复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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