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天上午九点,洛杉矶联邦地区法院的旁听席座无虚席。
苏晚晴坐在第三排,手里握着一支笔,膝盖上摊着笔记本。她昨晚几乎没睡,把怀特律师今天要问的问题又过了一遍,确认每一个环节都滴水不漏。张秋生坐在她旁边,西装是昨天临时在商场买的,领带系得歪歪扭扭,但他顾不上整理,眼睛死死盯着法庭前方。
布莱克法官宣布开庭后,目光扫向原告席:“请原告孙德茂先生作证。”
孙德茂从原告席上站起来,脚步有些僵硬。他穿着深蓝色西装,领带打得一丝不苟,但脸色苍白得像是涂了一层蜡。他走到证人席前,举起右手宣誓,然后坐下,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,指尖发白。
怀特律师站起身来,没有立刻发问,而是先走到陪审团面前,整理了一下袖口。这个动作很轻,却让整个法庭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身上。
“孙先生,”怀特转过身来,“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外贸的?”
孙德茂清了清嗓子:“1990年。”
“从哪里开始?”
“深圳。我在深圳注册了德茂外贸公司。”
“公司主要经营什么产品?”
“五金制品、家居用品、还有一些小家电。”
怀特点了点头:“你的公司规模如何?”
“1995年左右,年出口额大概两千万美元左右。”孙德茂的声音开始稳了一些,像是在努力找回自信。
“不小的公司。”怀特说,“那么,你觉得你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吗?”
孙德茂迟疑了一下:“……算是吧。”
“你对自己的产品应该有足够的了解,对吗?毕竟你是老板,应该知道公司卖什么、怎么卖。”
“当然。”
怀特走到自己的桌边,拿起昨天展示过的那本产品目录,走到证人席前递给孙德茂:“孙先生,请你确认一下——这本产品目录,是1995年你的公司在深圳使用的吗?”
孙德茂接过目录,翻开封面,看了一眼目录内的内页。手指在纸页上停留了几秒,然后他说:“……我不能确定。”
“不能确定?”
“我是老板,公司的产品目录很多,我不可能每一本都记得。”
怀特没有追问,而是转向法官:“法官大人,请允许我将这本目录与原告的专利图纸进行比对展示。”
布莱克法官点头:“可以。”
大屏幕上左侧出现了目录中DM—9507号炒锅的照片,右侧是孙德茂1998年提交的专利设计图。两个图像并排展示,除了摄影和图纸的质感差异外,产品的每个细节都高度相似——手柄的弧线、锅盖的卡扣位置、锅体的鼓腹造型。
怀特问:“孙先生,你看到了吗?”
“看到了。”
“请告诉我,左侧的图片——1995年你的公司销售的产品——和右侧的专利图纸,有什么区别?”
孙德茂沉默了一会儿:“……颜色不一样。照片是彩色的,图纸是黑白的。”
旁听席上有人低声笑了一下,很快又压住。
怀特没有笑,他走到大屏幕前,用手指点了点屏幕:“孙先生,我是问产品本身的设计,不是问展示形式。请你客观地描述,这两个产品的造型设计之间,有什么肉眼可见的区别?”
孙德茂握紧双手:“……我看不出什么区别。”
“那就是——一模一样,对吗?”
“……外形上很像。”
“不是‘很像’,孙先生。”怀特的声音变得锋利起来,“是几乎完全一致。手柄的弧度、锅盖卡扣的位置、锅体鼓腹的直径比例——一模一样。对吗?”
孙德茂没有说话。
怀特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:“那么请你回答我——你的专利设计,和你自己公司在1995年就已经卖过的产品,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?”
孙德茂的嘴唇动了动,然后说:“……专利是我自己设计的。”
“哦?什么时候设计的?”
“1997年底。”
“那你1995年卖的那个产品,也是你自己设计的吗?”
“也是。”
“既然两个设计都是你做的,为什么你在1997年又‘设计’了一个和三年前一模一样的东西?”
孙德茂的嘴张开又闭上,像是要说话,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。他低头看着面前的桌面,手指不断拨弄西装扣子。
“孙先生?”怀特的声音平静但步步紧逼,“请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“……可能是当时的设计记错了。”
“记错了?”怀特重复了一遍这个词,“你1995年卖了一款产品,1997年又申请了一个和它一模一样的专利,原因是——‘记错了’?”
他转向陪审团:“各位,你们觉得一个年出口额两千万美元的老板,会‘记错’自己公司卖过的东西吗?”
陪审团里没有人说话,但有几个人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。
孙德茂的律师站起来:“法官大人,反对。被告律师的发问方式有诱导性。”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