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路走走停停,说说笑笑,高歌缓进。
百姓们去了一半,牛马羊去了十分之一,女人一个不剩。
官家的小姐们跟着乡野的汉子也过活去了,反正家里的人都被杀光了,自己的身体也被糟蹋了,能有人肯收留,也就认命了。
赵天懒洋洋的躺在马车上,晒着太阳,昏昏欲睡。
一个士兵上前说道:“军师,你说这次回去,皇上得封你做多大的官?”
赵天眯了眯眼说道:“封我做多大的官无所谓,主要是为你们请功,还有死去的兄弟,不能亏待了他们的家属。”
士兵被赵天的话感动了,跟着这样的军师,即便是战死沙场,也无怨无悔。
“我看,公主殿下对咱们军师心仪已久,只要军师开口,皇上保准赐婚,那咱们军师可就是唐唐的驸马爷了。”
“没错,咱们军师跟公主殿下简直就是郎才女貌,天造地设的一双。公主风华绝代,倾国倾城,咱们军师风流倜傥,文武双全,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人了。”
赵天听着他们的话,只是笑笑,心里想着,天鹰这小子也不知道咋样了?
奔走数百里之后,向导官就说过,楼兰国也被匈奴人给控制了,说那女皇是一个绝色的美人,政治才干相当突出,只不过国家面积太小了,士兵不多,所以被匈奴人给攻占了。
一听到是楼兰国的女王,赵天登时就来了兴致,所以让金天鹰,一人一虎,前去支援支援。
赵天丝毫不担心金天鹰现在的能力,匈奴人在他的面前根本不够看。
没有人能伤的了他!
赵天就有这个自信!
“军师,咱们快到楼兰国了!”
赵天坐直了身子,顺着向导官所指的方向,看到了一片黄灿灿的沙漠。
楼兰国位于沙漠之中,黄沙漫天。
真不知道这样的地方,他们也能待的住!
大夏地大物博,非挑这么个地方!
“走,去看看,我倒要看看这楼兰女王到底有多美!”
黄沙百战穿金甲,不破楼兰终不还!
赵天想到这一首诗,更想看看传说中的楼兰古国了!
楼兰美女至今还是一个谜!
探险家们对这座神秘的古城,沙漠中的庞贝之城,趋之若鹜!
......
楼兰女王坐在王座上,头戴珠光宝气的王冠,身穿宝蓝色的皇服,她的眼睛是蓝色的,仿佛藏进了无限的浩瀚的星空一般,只一眼望进去,就如同看见了整个神秘的天空。
她十指纤长,皮肤如凝脂白玉,吹弹可破!
她看着大殿之下光秃秃脑袋的金天鹰,正在豪放的喝着烈酒,啃着羊腿,满手满嘴的油污。
她浅浅一笑,露出两个深陷的酒窝。
“再给英雄上酒。”
金天鹰将手里未啃食完的羊腿扔在了地上,猛虎叼在了嘴里,只咬了几下,就进了肚子里,意犹未尽的看着金天鹰。
“你这畜生,倒是好大的饭量!”
楼兰女王说道:“给英雄的坐骑赐一整只羊!”
声音如泉水叮咚般悦耳!
金天鹰胡乱的在衣服上擦了擦油渍,抱起酒坛咕咚咕咚的喝了半坛子酒。
“女皇,该说不说,你们这儿的酒是真好喝!”
“只要你喜欢,全城的美酒尽你享用!”
楼兰女王对这个光秃秃的汉子非常感激,这人实在是太猛了,一人一虎,将控制楼兰国的匈奴人杀了个干干净净,只是一夜之间,匈奴人不复存在!
她问过金天鹰,说为何要帮他们。
金天鹰回答,是俺师傅让俺来的。
你师父?
没错,俺师傅,那可是大夏一等一的神仙人物。
那他人呢?
俺师傅带着两千大夏精兵,前去匈奴的大本营了。
女王不信,问,去做什么?
俺师父说了,要灭掉匈奴!
女王只当他是说笑,匈奴大本营士兵不下十万之数,区区两千大夏精兵怎么可能做到?
金天鹰不是傻子,能看出女王脸上的怀疑!
俺师傅的本事比俺不知道要大上多少!区区一个匈奴小国,在俺师父眼里,就如同一只蚂蚁。
楼兰国女王还是不信,他们被匈奴人控制了许久,如果不是每年都给匈奴大单于进贡无数金银珠宝,美女美酒,怕匈奴大单于早就把他们给灭了。
匈奴大单于还觊觎自己的身子!
呸!~
那头上了年纪的肥猪也配!
金天鹰杀光了匈奴人,楼兰举国欢庆!都把他奉为了英雄!
“报——”
“女王陛下!发现大夏军队正朝我国进发!”
“嗯?”
金天鹰高兴的拍起了巴掌:“是俺师傅来了。”
他跳了起来,就往外走,猛虎紧随其后。
楼兰国一听,很想见见金天鹰口中的师父。
那应该是比他更厉害的存在,不得三头六臂吗?
“传我旨意,文武百官列队迎接!”
“军师,前面就是楼兰古国了!”
赵天端坐在马上,看见一个光头跟一个猛虎在沙漠上奔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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