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搞笑的是,英国议会在讨论《茶税法》的时候,居然没一个人去过北美殖民地,也没人问问北美人民的想法!有个叫埃德蒙·伯克的议员站出来反对:“老爷们,北美人民在乎的不是茶税多少,是征税的权力!我们这么做,只会激怒他们,引发叛乱!”结果诺斯首相不屑一顾:“叛乱?他们敢?有我们的皇家海军和陆军在,他们翻不起什么浪!再说了,便宜茶送到家门口,他们怎么会叛乱?”其他议员也跟着附和:“就是就是,北美那群乡巴佬,懂什么原则,只懂占便宜!”
这帮老爷们根本不知道,北美殖民地早就不是“任人拿捏的软柿子”了!经过之前的印花税危机、汤森法案危机,北美人民已经团结起来,成立了“自由之子”(Sons of Liberty)这样的秘密组织,专门反抗英国的压迫。他们的口号是“无代表,不纳税”,核心诉求很简单:要么英国议会给北美殖民地派代表,要么就停止一切直接征税——这是原则问题,绝不让步!
而《茶税法》的出台,正好戳中了北美人民的“痛点”:你不仅不解决“代表权”问题,还变本加厉搞垄断,想让我们接受你的征税权,还想挤垮我们本地的走私商人(这些商人可是殖民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),这简直是“欺人太甚”!
这里有个历史冷知识,历史课本绝对没讲过:当时北美殖民地的“走私茶”商人,可不是什么“奸商”,而是普通老百姓的“英雄”!为啥?因为这些走私商人大多是渔民、农民、小商贩,他们冒着被英国海军抓住的风险,偷偷运茶、卖茶,不仅让北美人民喝上了便宜茶,还打破了英国的贸易垄断,让殖民地的经济能自主发展。而且,这些走私商人赚了钱之后,还会资助殖民地的学校、教堂,甚至资助反抗英国的组织——可以说,他们是北美独立运动的“隐形赞助商”!
而《茶税法》一出台,这些走私商人直接就失业了!东印度公司的茶叶又好又便宜,谁还买他们的走私茶?更要命的是,东印度公司的“独家分销权”,只给了那些忠于英国政府的“效忠派商人”——这些人大多是英国贵族的亲戚,或者是靠拍英国政府马屁发家的“汉奸”,他们平时就欺压百姓,早就被北美人民恨之入骨!让这些人垄断茶叶贸易,相当于英国政府在北美殖民地安插了更多“眼线”,想进一步控制殖民地,这北美人民能忍吗?
还有一个细节,英国政府根本没考虑到: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虽然便宜,但它是“官方指定茶”,喝它就相当于“承认英国的征税权”,相当于“屈服于英国的压迫”!北美人民觉得,喝东印度公司的茶,就是“叛徒”,就是“没骨气”!所以,哪怕东印度公司的茶叶再便宜,他们也坚决不买——这不是钱的问题,是尊严问题!
咱再说说东印度公司的“骚操作”,这公司真是把“贪婪”刻进了骨子里!拿到《茶税法》的特权之后,东印度公司不仅低价倾销茶叶,还搞“强制分销”——他们把茶叶分成若干份,强迫北美殖民地的“效忠派商人”必须按固定价格买下,不许退货,不许降价!有个波士顿的效忠派商人,不想买这么多茶叶(怕卖不出去),结果东印度公司直接威胁他:“你要是不买,就取消你的分销权,还会让英国军队抄你的家!”这商人没办法,只能硬着头皮买下,结果茶叶堆在仓库里,根本没人买,最后亏得血本无归!
更过分的是,东印度公司还搞“捆绑销售”——买一斤茶叶,必须搭售一斤东印度公司的“劣质棉布”(这棉布又粗又硬,根本没法穿);买十斤茶叶,必须搭售一个“印度产的陶瓷壶”(这壶做工粗糙,还漏水)。北美商人敢怒不敢言,只能照单全收,然后把这些“捆绑商品”扔到海里,或者低价处理给印第安人——这哪里是做生意,分明是“强买强卖”!
这时候,北美殖民地的反抗情绪已经到了临界点。“自由之子”组织开始在各地搞演讲、游行,号召大家抵制东印度公司的茶叶。他们还印发传单,上面画着英国国王和东印度公司高管的丑态,写着“喝英国茶,就是喝我们自己的血”“拒绝垄断茶,扞卫自由权”!
在波士顿,“自由之子”的领袖塞缪尔·亚当斯更是直接放话:“只要东印度公司的茶叶敢运到波士顿港,我们就把它倒进海里!”当时很多人觉得他是在吹牛——东印度公司有英国海军保护,谁敢动它的茶叶?可塞缪尔·亚当斯是认真的,他已经在暗中联络各地的民兵,准备采取行动。
而英国政府呢?还在沾沾自喜,觉得自己的“低价茶策略”肯定能成功。1773年11月,东印度公司的三艘茶叶商船(“达特茅斯号”“埃莉诺号”“博哈坦号”)从中国出发,满载着342箱茶叶,浩浩荡荡地驶向波士顿港。英国驻波士顿的总督哈钦森更是得意洋洋地说:“等这些茶叶一到,北美人民就会知道我们的好,反抗情绪自然就没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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