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商朝遗民,周公推行“明德慎罚”政策。他下令废除商朝的酷刑,规定“罪人不孥”(不牵连家人),“父子兄弟,罪不相及”。对于生活困难的遗民,官府发放粮食、农具,鼓励他们恢复生产。他还亲自到殷地巡查,与遗民中的长者交谈,询问他们的生活状况:“汝等昔日受纣之苦,我周王伐纣,本为救民。如今有何难处,可直言相告,我必设法解决。”有遗民抱怨赋税过重,周公当即下令调整税率,按收成比例征税,丰年多收、歉年少收,极大缓解了遗民的抵触情绪。
面对管叔、蔡叔与武庚的叛乱,周公深知单纯军事镇压无法根治问题。他亲率大军东征,历经三年平定叛乱后,没有对参与叛乱的殷民赶尽杀绝,而是将他们迁徙至洛邑,派官员“教之稼穑,导之礼义”,用教化而非刑罚改造他们。他对部下说:“这些百姓本无罪,只是被武庚蛊惑。若能让他们安居乐业,自然不会再反。”这种“化干戈为玉帛”的处理方式,正是“平易”理念在乱世中的生动体现。
(三)治国实践:让“平易”融入政令
平定叛乱后,周公开始系统推行“平易治民”的政策,将“民惟邦本”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。他深知“政繁则民怨,法苛则民乱”,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始终坚持“简约易行”的原则。
在农业上,他废除商朝“井田制”中繁重的劳役,推行“授田制”,让农民拥有一定的土地自主权,规定“什一而税”(税率仅十分之一),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。他还亲自到田间考察农时,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制定耕作指南,刻于石碑立于村口,让百姓一看就懂、一学就会。有一次,他见关中地区因水利不畅导致歉收,当即组织百姓修渠引水,亲自参与丈量土地、规划渠道,百姓见摄政大臣亲力亲为,纷纷主动参与,原本需要半年的工程三个月就完工了。
在司法上,他制定《九刑》,但强调“明德慎罚”。规定司法官员审案时必须“听狱必两辞”(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),“无简不听”(没有证据不轻易定罪),对老幼、残疾之人量刑从宽。他还在各地设立“路鼓”“肺石”——百姓若有冤情,可击鼓鸣冤;若有建议,可立于肺石之上等待官员接见。周公常说:“百姓的声音,就是上天的声音。堵住百姓的嘴,比堵住河流更危险。”他定期查阅各地上报的民情记录,对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亲自督办,比如有地方官员贪腐,他查实后立即罢免,却也给其改过机会:“若能将贪墨之财退还百姓,可免其刑,贬为庶民务农。”
在礼仪教化上,他反对商朝繁琐的祭祀礼仪,简化祭祀流程,减轻百姓的祭祀负担。同时,他制定《周礼》,但强调“礼不下庶人”——对普通百姓不苛求礼仪细节,只需引导他们“孝亲、敬长、守信”即可。他说:“礼的本质是和睦,若为了礼仪形式让百姓困苦,那就失去了礼的意义。”这种“简约化”的教化方式,让百姓更容易接受周的统治理念。
(四)归政成王:用“平易”诠释忠诚
周公摄政七年,天下逐渐安定:商朝遗民安居乐业,诸侯归附,农业丰收,刑罚用得越来越少。此时成王已长大成人,周公毫不犹豫地决定归政。有人劝他:“如今您威望正盛,若不归政,成王也不敢有异议。”周公斥责道:“我摄政本为安天下,若贪恋权位,与纣王何异?”
归政前,周公写下《无逸》告诫成王:“君子所其无逸,先知稼穑之艰难,乃逸,则知小人之依。”提醒他要了解百姓的辛劳,不可贪图安逸。归政当天,他将摄政期间的所有文书、账簿全部交给成王,毫无保留地讲解治国要点:“治天下不难,只要记住‘平易近民’四字。政令要简易,让百姓容易遵守;态度要温和,让百姓敢于亲近;处事要公正,让百姓心生敬畏。”
归政后,周公被封于鲁,但他因“恐成王壮,治有所失”,派长子伯禽前往鲁国,自己则留在成王身边辅佐。他依然保持着“平易”的作风,成王有困惑时,他耐心解答;大臣有争议时,他公正调和。临终前,他留下遗言:“我死之后,葬于毕邑,靠近文王、武王的陵墓,表明我不敢远离先王;不要用金玉陪葬,殓以时服即可,不可劳民伤财。”成王感念周公的功绩与忠诚,将他与文王、武王同祭,鲁国也因周公的影响,形成了“重礼义、尚平易”的传统。
(五)齐鲁对比:“平易”之道的历史验证
周公对伯禽与姜尚治政风格的评价,在后世得到了验证。伯禽治鲁,坚持“变其俗,革其礼”,推行繁琐的礼仪教化,虽然让鲁国成为礼仪之邦,却也因政令严苛、百姓负担重,发展逐渐缓慢;而姜尚治齐,“简其君臣礼,从其俗为”,推行简易政策,尊重当地习俗,百姓归附迅速,齐国很快成为东方强国,后来甚至出现了齐桓公“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”的霸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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