糜芳有些头疼。这两家汉商,一家是徐州曹氏的远支,一家是荆州蒯氏的旁系,都有些背景。他既想维持港口都督的权威,又怕处置不当得罪人,更担心新立的“理讼司”当真把权柄拿了过去。
“不如……请庞制使或刘都护定夺?”糜芳试探着问前来汇报的属吏。
属吏低声道:“都督,庞制使说了,此乃民政诉讼,当由都护府依律裁决。刘都护那边,似乎也无意直接干预,只说会按程序主持。”
糜芳心中一凛,知道躲不过了。他硬着头皮,将案件卷宗报到了刚刚挂牌办公的都护府理讼司。
裁决日定在五月二十,地点就在都护府前厅。刘封亲自主持,庞统作为“总督制使”旁听监督,糜芳、廖淳、陈静及主要汉倭官员列席,涉事双方及证人到场,甚至允许了一些无关的汉商、倭姓首领旁观——这是庞统的意思,要“阳光裁决,以儆效尤”。
厅内气氛肃穆。刘封端坐主位,面前案几上摊开着《瀛洲治理十律》条文和相关的拍卖章程地图副本。
“带原被两告,及证人。”刘封声音平静。
两家汉商,曹姓者富态,蒯姓者精干,彼此怒目而视。他们的证人是几个倭人,跪在地上瑟瑟发抖。
曹姓商人先声夺人:“都护明鉴!那处矿脉,明明在我曹家拍得矿区的图册界线之内!是蒯家贪心不足,越界开采!”
蒯姓商人立刻反驳:“胡说!拍卖图册界线模糊,那处矿脉正在两区之间,按惯例当属无主,谁先发现谁开采!我家人先到,自然归我!”
双方各执一词,证人证言也互相矛盾。旁听的众人窃窃私语,有人觉得曹家有理,有人认为蒯家站得住脚。
糜芳悄悄擦了擦额角的汗。他知道,按旧例,这时候该他或某位有分量的汉官出来调停了,无非是让两家各让一步,共享矿脉,再罚些钱了事。
但刘封没有看他,而是转向一旁:“陈主事。”
陈静应声出列,手中捧着一卷厚厚的图册:“下官在。”
“拍卖之时,所有矿区边界图册,是否由你监察司备份存档?”
“回都护,全部存档,并有当时竞拍者画押确认之副本。”陈静从容答道,从图册中精准地抽出一张,在刘封案前展开,“此乃曹氏所拍第七区、蒯氏所拍第九区之详图。经下官与属下佐官复核,两区边界在此处——”他用手指点向图中一道蜿蜒的墨线,“以山脊为界,清晰无误。争议之矿脉,位于山脊北侧斜坡,依图,完全在曹氏第七区界内。”
图是庞统当初带人勘探所绘,颇为精细,山形水势皆有标注。那墨线虽然蜿蜒,但在山脊处的走向明确无误。
曹姓商人面露喜色,蒯姓商人脸色一白,急道:“这……这图线模糊,山脊亦有宽窄,如何能断定?”
刘封看向庞统。庞统微微点头,示意无误。
刘封便不再犹豫,沉声道:“证据确凿。蒯氏越界开采,违反拍卖章程,挑起械斗,伤及人命。依律:一、越界所采矿石,悉数罚没归官;二、赔偿曹氏损失,计银二百两;三、械斗伤人,罚银三百两,主事者杖二十;四、取消蒯氏明年参与矿权拍卖资格一年,以观后效。”
他顿了顿,看向曹姓商人:“曹氏虽属受害,然聚众械斗,亦有责。罚银一百两,以为惩戒。双方可服?”
曹姓商人虽然也被罚,但保住了矿脉,主要对手受惩更重,连忙躬身:“服!谢都护明断!”
蒯姓商人面如死灰,还想争辩,但看到刘封平静却不容置疑的目光,以及旁听席上庞统冷峻的脸,终究不敢,颓然拜倒:“草民……服判。”
一场可能纠缠数月、引发更大冲突的纠纷,在一个时辰内,依据明文律法和确凿证据,干脆利落地了结。旁观者无不凛然。原来,这新立的规矩,真的不是摆设。那图册,那存档,那冷静到近乎无情的裁决过程,比任何个人的权威都更有力量。
糜芳心中滋味复杂。他意识到,自己手中那些可以“灵活处置”的权力,正在被这些白纸黑字的条文和铁面无私的程序迅速侵蚀。但同时,一种奇异的轻松感又悄然滋生——以后遇到这种麻烦事,似乎可以少些人情牵绊,多些依律办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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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底,汉安城举行了第一次正式的“赐姓”仪式。
地点仍在汉神祠前广场,但布置更为隆重。香案、旌旗、礼乐(简单的钟鼓)齐备。刘封、庞统、糜芳、陈静等汉官皆着正式官服出席。台下,除了倭人百姓,所有归化倭姓首领及其家眷尽数到场。
经过数月考察,结合其归附时间、贡献大小(主要是进献金银、协助捕奴、维持地方)、汉语掌握程度,庞统与刘封拟定了首批赐予单字汉姓的三人名单:原藤原氏首领,赐姓“藤”,名“忠”;另一部落首领,赐姓“源”,名“顺”;第三位则是较早投靠、在汉军中有向导之功的小头目,赐姓“平”,名“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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