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笔时,指腹仍能摸到虎口处那道浅浅的疤痕。那是三十年前油麻地街头的刀伤,锈迹斑斑的砍刀划开皮肉时的灼痛感,仿佛还藏在岁月的褶皱里,未曾褪色。
我叫天养生,曾是个没有根的人。在遇见先生之前,我的人生只有两件事:活下去,以及为死去的兄弟复仇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港城,油麻地的巷弄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,充斥着廉价香烟的味道、赌债的嘶吼和刀棍相撞的脆响。我带着几个兄弟在底层挣扎,靠替人看场、收账换一口饱饭,日子过得像巷口的污水,浑浊又没有方向。那时的我信奉拳头硬就是道理,出手从不留情,江湖上有人叫我“疯虎”,说我打起来不要命——他们不知道,对我而言,命早就不是自己的了,只剩下满腔无处安放的戾气和仇恨。
直到那个雨夜。我因为替兄弟出头,和东兴的人在街头火并,后背挨了一刀,踉跄着躲进一条死胡同。雨水混着血水浸透了衣衫,寒意刺骨,我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阴暗的角落里,像条没人在乎的野狗。就在这时,一个年轻的身影出现在巷口,手里提着一把短棍,身后跟着几个同样年轻却眼神坚定的人。
“东兴的人已经跑了。”他的声音很平静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你伤得很重,需要处理。”
我警惕地盯着他,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先生——林墨。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袖口挽起,露出结实的小臂,没有江湖人的戾气,却有着一种让人不敢小觑的气场。我以为他也是来趁火打劫的,挣扎着想要起身,却被他一步上前按住肩膀。他的手很稳,力道却大得惊人,我竟动弹不得。
“我知道你在找东兴的麻烦,但这样蛮干,迟早把自己搭进去。”他蹲下身,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纱布和碘酒,动作娴熟地帮我处理伤口,“我这里有个规矩,不沾毒品,不欺弱小,只打该打的架。如果你愿意,跟着我,我让你有机会真正为兄弟报仇,也让你明白,拳头除了复仇,还能用来守护。”
那时的我,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。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,“守护”二字太过奢侈。但当他处理完伤口,起身时随手击退了几个追来的东兴小喽啰,那干净利落的咏春拳,每一招都直击要害,没有多余的动作,我心中的不屑第一次有了松动。后来我才知道,那是满级的武技,是先生穿越而来时系统赋予的底气。
真正让我折服的,是山顶的那场对决。我不服他的规矩,更不服有人能轻易改变我的命运,于是向他发起了挑战。那一天,山顶的风很大,吹得衣衫猎猎作响。我使出了毕生所学的杀招,招招致命,想要逼他露出破绽。而他只用了截拳道,看似随意的格挡、反击,却总能精准地化解我的攻势。他的速度、力量、反应,都远超我的想象,每一次碰撞,我的手臂都发麻。
“你的拳很快,却没有章法,满是戾气。”他一边闪避,一边开口,“习武之人,当如流水,遇强则绕,遇弱则护,而非一味蛮冲。”
最后那一拳,他没有打在我身上,而是停在了我的眉心前。我能感受到拳风带来的凉意,也能看到他眼中的真诚。那一刻,我突然明白,我一直以来的复仇,不过是自欺欺人,真正的强大,不是毁灭,而是掌控。我收起拳头,单膝跪地:“我服了,以后我天养生,唯你马首是瞻。”
就这样,我成了“七京”中的第一位。先生没有食言,他很快就帮我找到了当年害死我兄弟的东兴头目,给了我一个公平对决的机会。那一战,我没有再被仇恨冲昏头脑,而是用先生教我的技法,干净利落地击败了对手。看着对方倒地的那一刻,我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地,不是因为复仇的快感,而是因为释然——我终于可以告慰兄弟的在天之灵,也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该走的路。
跟着先生的日子,是我人生中最波澜壮阔的时光。从油麻地到铜锣湾,我们整合小帮派,硬撼洪兴、东兴、和联胜,立下“不沾毒品”的铁律,让混乱的港城地下势力有了新的秩序。我见过先生用意念移物挡子弹,见过T1000液态金属机器人震慑全场,见过阿布用一碗云吞面结交朋友,见过阿积用凌厉的腿法横扫强敌。我们七人,就像先生手中的七把利刃,各自锋利,却又能默契配合,所向披靡。
记得在港城医院营救陈志杰的那一战,场面混乱到了极点。对方有几十人,拿着枪械,占据了医院的各个出口。先生带着我们冲进去时,子弹像雨点一样袭来。我手持短棍,护住身后的伤员,每一次挥棍,都精准地打飞射来的子弹或袭来的刀械。阿布潜行到敌后,悄无声息地解决掉几个枪手;高岗在远处狙击,弹无虚发;孙皓凭借速度异能,穿梭在人群中,打乱对方的阵型。先生则用水晶异能操控病床、医疗器械,形成一道道屏障,为我们开辟道路。
那一战,我们以少胜多,成功救出了陈志杰。撤退时,我后背又添了一道新伤,但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,心中只有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。因为我知道,这一次,我们不是为了私利,而是为了守护兄弟,守护我们立下的规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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