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释之思考了很久,上前对文帝说:“陛下认为绛侯周勃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文帝说:“是德高望重的长者。”张释之又问:“东阳侯张相如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文帝又回答说:“也是长者。”张释之说:“绛侯周勃、东阳侯张相如被称为长者,可他们两人在谈论事情时,好像连话都说不出口,难道是效法这个啬夫喋喋不休、伶牙俐齿的样子吗?况且秦朝就因为任用那些只会舞文弄墨、苛求细枝末节的官吏(刀笔之吏),官员们争相比赛办事快速苛刻以显示高明。这样做的弊端,就是徒有官样文书却没有实际政绩,皇帝听不到自己的过失,国家逐渐衰败,直到土崩瓦解。现在陛下因为这个啬夫能言善辩就破格提拔他,我恐怕天下人会争相效仿,都去追求口齿伶俐而不务实际。下面的人受上面的人影响,比影子随形、回声应响还要快,陛下的任免举措不能不慎重啊!”文帝说:“说得对!”于是取消了任命啬夫为上林令的决定。文帝上车启程,命令张释之陪乘(参乘)。车队缓缓行进,文帝询问张释之秦朝政治的弊端,张释之都据实回答。回到宫中,文帝任命张释之为公车令(掌管宫门警卫及臣民上书)。
不久:? 太子刘启与梁王刘揖(文帝少子)同乘一辆车入朝,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(皇宫外门)也没有按照规定下车步行。于是张释之追上去拦住太子和梁王,不许他们进入殿门,并弹劾他们“到了公门不下车,是对皇帝的不敬”,将此事上奏。薄太后听说了这件事;文帝脱下帽子,向太后承认自己管教儿子不严的过错。薄太后这才派使者拿着诏书赦免了太子和梁王,然后他们才得以进入宫中。文帝从此特别看重张释之,提拔他担任中大夫(皇帝顾问);不久,又升任中郎将(统领皇帝的侍卫)。
张释之随从文帝出行到霸陵(文帝为自己预建的陵墓)。文帝对群臣说:“唉!如果用北山的石头做外棺,把麻絮切碎填充缝隙,再用漆粘合封固,这样坚固的陵墓,难道还能被打开吗!”左右侍从都说:“很好!”张释之却说:“假若坟墓里有能引起人们贪欲的珍宝,即使用熔化的金属把整座南山浇铸封死,也会有缝隙;假若坟墓里没有令人贪图的东西,即使没有石头棺椁,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!”文帝称赞他说得好。?这一年:? 张释之被任命为廷尉(最高司法官)。
有一次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(长安城北渭河上的桥),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,惊吓了文帝乘坐的车马。于是侍卫骑兵捕捉了那个人,交给廷尉张释之处理。张释之审讯后奏报判决意见:“这个人犯了冲撞皇帝车驾(犯跸)的罪,应处以罚金。”文帝发怒说:“这个人惊吓了我的马,幸亏我的马性子温和,如果是别的马,不就把我摔伤了吗!而廷尉居然只判他罚金?!”张释之回答说:“法律,是天下人共同遵守的准绳。现在法律规定对这种行为处以罚金。如果随意加重处罚,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了。况且在那个时候,陛下如果直接派人把他杀掉也就罢了。现在既然把他交给廷尉处理,廷尉是天下公平执法的象征,一旦稍有偏斜,天下执法的人都会任意减轻或加重刑罚,百姓的手脚还往哪里放呢!希望陛下明察。”文帝沉默了很久,说:“廷尉的判决是对的。”
后来,有人偷盗了高皇帝(刘邦)庙中神座前的玉环,被抓住了。文帝大怒,交给廷尉治罪。张释之按法律规定“偷盗宗庙服饰器物”的罪名奏报判决:应当将犯人在闹市斩首示众(弃市)。文帝大怒道:“这个人无法无天,竟敢盗窃先帝的器物!我把他交给廷尉,是想判处他灭族之罪(族诛),而你却按法律条文来判决,这不符合我恭敬奉承宗庙的原意!”张释之脱下帽子,叩头谢罪说:“依法判他死罪,已经足够了。况且即使罪名相同(指同为死刑),也要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区别量刑。现在因偷盗宗庙器物就要灭族,万一有个愚昧无知的人,去挖了长陵(高祖陵墓)上的一捧土,陛下又该用什么更重的刑法来惩处他呢?”文帝于是向薄太后禀报了情况,太后同意张释之的判决。
太宗孝文皇帝中 四年(乙丑年,公元前176年)?
冬天,十二月:? 颍阴懿侯灌婴去世。
春天,正月,甲午日:? 任命御史大夫阳武县人张苍为丞相。张苍爱好读书,知识渊博,尤其擅长音律和历法。
文帝召见河东郡郡守季布,想任命他为御史大夫。这时有人反映季布为人勇猛、好发酒性、难以亲近;季布到达京城,在宾馆住了一个月,文帝接见后就让他回原郡了。季布因此向文帝进言说:“我没有什么功劳却蒙受陛下恩宠,在河东郡任职。陛下无缘无故召我来,这一定是有人拿我来欺骗了陛下。现在我到了京城,没有接受任何任务,又让我回去,这一定是有人在诽谤我。陛下因为一个人的赞誉就召见我,又因为一个人的毁谤就让我离去,我担心天下有见识的人听说这件事后,就能以此窥测陛下用人的深浅了!”文帝沉默不语,面露惭愧之色,过了很久才说:“河东郡是我最重要的郡,所以才特地召见你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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