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陈默,是个职业凶宅试睡员。入行三年,睡过二十多套“问题房子”,从民国时期的吊死鬼洋房到现代小区的灭门惨案屋,见过的“怪事”大多是风声、水管响,或是前房主留下的旧物引发的心理作用——直到我住进了城郊那栋红砖墙别墅。
中介老周联系我的时候,声音里带着刻意掩饰的紧张:“小陈,这次的单子有点特殊,房主给的报酬是平时的三倍,但要求必须住满七天,且每天凌晨三点要在客厅拍一张照片发过去。”他顿了顿,补充道,“地址是梧桐路19号,你……最好先查下背景。”
我点开老周发来的文件,心脏猛地一沉。梧桐路19号,五年前发生过一起轰动全市的惨案:女主人林淑娟用剪刀捅死了丈夫和五岁的女儿,随后在二楼卧室上吊自杀。警方破门时,发现客厅的穿衣镜上用血写着“别走”两个字,而镜子前,摆着三双整齐的拖鞋——像是在等什么人回来。
出发那天是阴雨天,出租车开到梧桐路尽头就不肯再往前。司机指着前方被藤蔓缠绕的红砖墙:“那房子邪门得很,前两年有个探险博主进去拍视频,出来就疯了,嘴里一直喊‘镜子里有人’。”
我提着行李箱走到铁门前,锈迹斑斑的门环上挂着一把铜锁,锁孔里积满了灰尘。打开门的瞬间,一股混合着霉味和铁锈的气息扑面而来,院子里的梧桐树叶落了一地,踩上去发出“沙沙”的声响,像有人在背后窃窃私语。
别墅内部比想象中整洁,显然有人定期来打扫。客厅正中央挂着一幅全家福,照片里的女人笑得温柔,男人西装革履,小女孩扎着羊角辫,手里攥着一个布娃娃。但仔细看,女人的眼睛像是蒙着一层白雾,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都像是在盯着我。
“别自己吓自己。”我拍了拍脸,按照流程检查每个房间。一楼是客厅、厨房和卫生间,二楼有三个卧室,其中一间门锁着,老周说那是林淑娟自杀的房间,房主不让打开。最让我在意的是客厅角落的穿衣镜,镜子高两米,边框是暗红色的木质,镜面蒙着灰,却能清晰地映出我的影子——甚至连我发梢沾着的雨水都看得一清二楚。
晚上十一点,我在客厅搭好帐篷,打开录音笔和夜视摄像头。按照规矩,试睡员要记录下房子里的所有动静,包括声音和影像。窗外的雨越下越大,雨点砸在玻璃上,发出“啪嗒啪嗒”的声响,像是有人在敲门。
凌晨两点五十,我定的闹钟响了。我揉了揉眼睛,拿起手机走向客厅中央。夜视模式下,镜子里的影子显得格外诡异,我的脸苍白得像纸,眼睛里布满血丝。当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,我突然发现,镜子里的我没有举着手机——它正垂着双手,嘴角向上咧开,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。
“咔嚓”一声,照片拍了下来。我猛地抬头,镜子里的影子又恢复了正常,和我一模一样,举着手机,满脸惊恐。是幻觉吗?我放大照片,画面里只有我一个人,镜子里的影子清晰正常,没有任何异常。
我把照片发给老周,手还在发抖。老周很快回复:“正常,可能是光线问题。记住,无论看到什么,都别和‘它’对视,尤其是镜子里的东西。”
接下来的三天,怪事接连发生。
第二天凌晨三点拍照时,我发现镜子前多了一双粉色的拖鞋——正是照片里小女孩穿的款式。我明明记得第一天检查时,客厅里没有任何鞋子。我壮着胆子走近,拖鞋是新的,鞋底没有灰尘,像是刚被人放在那里。
第三天晚上,我被一阵“咿呀”的歌声吵醒。声音来自二楼,断断续续,像是小女孩在唱童谣。我拿起手电筒,蹑手蹑脚地走上楼梯。歌声从锁着的卧室里传来,伴随着轻微的脚步声,像是有人在房间里来回走动。我试着转动门把手,锁芯“咔哒”响了一声,却没有打开。就在这时,歌声突然停了,门缝里渗出一股淡淡的血腥味,和五年前案发现场的记录一模一样。
第四天,我发现全家福照片变了。原本笑着的女人,嘴角垂了下来,眼神变得怨毒;男人的脸扭曲着,像是在尖叫;小女孩手里的布娃娃,眼睛变成了两个黑洞,正对着我。我吓得把照片扣在桌上,却在低头的瞬间,看到帐篷门口有一道小小的脚印——只有三岁孩子的大小,湿漉漉的,像是刚从水里走出来。
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精神状态,甚至想过放弃。但三倍的报酬和职业尊严让我咬着牙坚持。我把所有的镜子都用布盖了起来,包括客厅的穿衣镜,又在门口放了桃木剑和八卦镜——这些都是前辈教的,说是能震慑不干净的东西。
第五天凌晨两点,我被一阵冰冷的触感惊醒。有什么东西正贴在我的后背上,滑腻腻的,像是人的头发。我猛地回头,帐篷里空无一人,只有盖着镜子的布被掀开了一角,露出镜面的一小块,里面映出一个模糊的影子,穿着白色的裙子,长发披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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