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都起来!”一声清喝。
程之韵快步走下田垄,亲自去扶离得最近的顾大石。“村长,您也跟着胡闹!快起来!”
顾大石被她一拽,半推半就地站了起来,可脸上那股子敬畏和激动劲儿还没褪去。
“之韵……这……这不是神仙显灵是什么?老汉我种了一辈子地,从没见过两天就发芽,还长这么好的庄稼!”
“是啊!还是紫色的!肯定是天上的仙草!”
“土地爷保佑!土地爷保佑啊!”
村民们七嘴八舌,又要往下拜。
“停!”程之韵加重了语气,“什么神仙仙草!你们忘了我撒下去的宝贝肥料了?忘了我们一锄头一锄头把这片乱石坡变成良田了?”
她的声音在清晨的山坡上回荡,让狂热的村民们稍微冷静了一些。
程之韵指着地里那些精神抖擞的紫色嫩芽,一字一句地开口:“没有什么神仙。这地,是我们一筐筐石头清出来的。这土,是我用独门秘方改良的。
这水,是我们一担担从河边挑来的。土地不会说话,但它看得到谁对它好。你们付出了汗水,它就用丰收回报你们。
这不是神迹,这是咱们洛水村所有人,用自己双手换来的福报!”
她这番话,比任何神神叨叨的解释都有力量。
是啊,这片地是怎么来的,他们比谁都清楚。
那些砸石头砸到虎口开裂的汉子,那些背石头背到肩膀红肿的妇人,还有那些在旁边帮忙捡石子,拔野草的孩子……
每个人的辛苦,都历历在目。
所谓的神迹,不过是自己努力之后,开出的最绚烂的花。
顾文珏站在一旁,看着被晨光笼罩的程之韵,她的身形并不高大,此刻却仿佛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,将所有人的惶恐与迷信都抚平了。
顾大石第一个反应过来,他老脸一红,重重地拍了下自己的脑门。
“之韵说得对!瞧我们这点出息!这是咱们自己干出来的!都起来,都起来!别跪了,像什么样子!”
村民们陆陆续续地站了起来,脸上的狂热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、更为踏实的喜悦和自豪。
他们看着那片紫色的嫩芽,再也不是看什么仙草,而是在看自己的心血结晶。
“之韵,这紫色的到底是什么宝贝啊?”一个胆子大的媳妇忍不住问。
“一种萝卜。”程之韵笑道,“等它长大了,你们就知道了。现在,咱们有更要紧的事要做。”
她转身,看向不远处已经颇具规模的暖棚,以及旁边那片长势喜人的土地。
“暖棚里的青菜黄瓜,还有地里的凉薯,都已经熟透了!再不收,就要老了!今天,咱们就来一次大丰收!”
“好!”
“收菜喽!”
“发财喽!”
刚刚被凝聚起来的人心和干劲儿,瞬间找到了宣泄口。
整个洛水村都动了起来。
暖棚里,妇人们小心翼翼地采摘着顶花带刺的黄瓜和鲜嫩欲滴的青菜,一筐筐地往外运。
另一边,男人们则挥舞着锄头,刨开了凉薯地的土壤。
当第一个完整的,白白胖胖,足有小儿头颅大小的凉薯被从土里刨出来时,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巨大的欢呼声。
“我的天!这么大!”
“这一个得有五六斤重吧!”
随着一个个凉薯破土而出,村民们的惊叹声就没停过。
这东西产量太惊人了,一窝就能刨出好几个,个头一个比一个喜人。
整个上午,村东头的山坡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。
然而,新的问题也来了。
顾大石看着堆积如山的蔬菜和凉薯,喜悦中又添了一丝愁绪:“之韵,这么多菜,咱们的牛车得跑多少趟县城才能卖完啊?这天热,放久了可就蔫了。”
程之韵却早就想好了对策,她正要开口,村口的方向忽然传来一阵马车轱辘声。
众人好奇地望去,只见一辆看起来颇为气派的马车,在村口停下,一个穿着体面,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管事的中年男人,在村里人的指引下,正朝着这边走来。
那人走到近前,先是打量了一下这热火朝天的场面,最后把视线落在了被众人围在中间的程之韵身上,拱了拱手。
“请问,哪位是‘洛水记’的当家人?”
程之韵上前一步:“我就是。
不知管事如何称呼,有何贵干?”
那人见当家的竟是个如此年轻的女子,眼中闪过一丝讶异,但还是客气地回答:“免贵姓陈,是隔壁望春酒楼的管事。
听闻贵地出产的珍珠果和冬日青蔬品质绝佳,今日特来拜访,想看看可有新鲜的菜蔬采买。”
望春酒楼!
村民中有人倒吸一口凉气,那可是隔壁县城里最大,最贵的酒楼。
陈管事被请到一旁,林颂宜已经贴心地端来了一碗凉茶。
他看着眼前堆成小山的黄瓜和青菜,随手拿起一根,只见那黄瓜通体碧绿,顶上的黄花还未完全凋谢,轻轻一掰,清脆的响声伴随着一股清甜的香气扑面而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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