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来到第三天,经过两天的治疗,总算是恢复了一些元气。
不过姜夔是不喜欢医院的,不是说白衣天使不好,而是他讨厌消毒水的气味。
他记得前世自己生了一场大病,直接住了半个月的院。
那时,没一个人来看望他,倒是有催租和话费短信。
每天早上拖地的阿姨都会带着大扫把,将病房里里外外拽个干净,刺鼻的巴氏消毒液闻了十多天,也彻底让他讨厌上了。
其实姜夔知道,他并不是讨厌消毒水,他只是讨厌寂寞。
如今,他躺在这里,外面是一个个熟悉的综漫女主角,大家都在等他。
等他恢复健康,大家一定都很多话想要跟他说。
此刻,他的心境发生了巨大变化。
过去他爱读武侠小说,也爱读历史小说。
天地有正气,杂然赋流形。
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。
每次读南宋那段憋屈的历史,他都会惋惜,这些文臣武将生错了时代。
开局一个碗,从一介和尚,摇身一变成为开国皇帝的朱元璋,也是他最敬佩的古人。
没有谁,能白手起家做到这个地步,除了他朱重八。
三国风云变化,更是有无数豪杰尽展风采。
读书时,姜夔也会幻想自己也是赵子龙。
放下书他清楚,如果自己生在古代战乱年代,妥妥一枚草芥。
这就是典型自我贬低。
由于常年在各方面受挫,从未成功的姜夔,是自卑型人格。
还没等别人评价,自己就认定自己不行了。
姜夔扑街的一百多本书,全是编辑打回来的吗。
不,其实有两本勉强达到标准,编辑通过了。
可他自己失望了,将稿子带回去。
现在,他不会再有那种念头了,那种轻视自我的想法。
毕竟他之前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,他有了自己的信仰,为了它可以抛头.颅洒热血,牺牲自己的性命。
做到这个地步,又怎么还会退缩。
我是最棒的,我是最强的,我是天下第一!
即便在古代,我也是一介文豪,我运筹帷幄,以三寸不烂之舌能劝退百万军队。
一股自豪的感觉在心中油然而生,身上的镣铐全部发出破碎声,全部消失。
他只是轻轻的挥手,见看到了许多片云彩。
“加油!老贼!”
“老贼,你到底还活着没活?发个消息啊!”
“老贼,你要是还活着就吱个声,我害怕。”
“老贼,你肯定没事,只是躲着不说话,想给我们个惊喜对吧?”
“老贼,你千万不能有事啊。
我这个三十岁的臭屌丝,全靠你书活下来。
我好想好想看到你成为有名的大作者,这样我也是老粉了!”
姜夔又在评论区中,看到之前的那位id『我是一只哥布林』的大哥了。
他忽然又有点想哭,不仅仅是因为被人需要,而是在他对方身上,也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。
既然做不了英雄,也完成不了任何事。
那就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,如果对方成功的话,仿佛自己也得到了救赎。
“我没事,大家。”
“那位老哥,你不是哥布林,你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。
我也是一个很懦弱的人,但有了你们,我才变得厉害。
新书灵感我已经有了一些,我要为大家写一个故事。
也为我自己写一个故事。
每一个人都应该在那里得到救赎。”
“我靠老贼活了!”
“老贼,你没事太好了。
这么快就写新书了吗?看来你没事啊!快更新!”
“楼上的算了吧,我看他指不定是在医院说得这段话。
你没看他是三十二小时后才出现的吗,让老贼好好休息吧。”
“也是,那等好了以后再写吧,这次准备去哪?”
“老贼,你还会写《锁情咒》这样的书吗。”
“别折腾了,没看到一写就寄吗,还是上岸吧。”
“上岸好,写实体书,到时候我排队去买!”
“老贼就算上岸,肯定也是与众不同的,我看出来了,他不是安稳的主。
哪怕上岸,也绝对不是市面上那些主流的破玩意。”
“区别主流好啊,像我就喜欢摇滚乐。
我为什么来x站看书啊,就是因为实体书看腻了呗,都是工业糖精,看得我难受。”
“我看你是喜欢被喂刀子,喂上瘾了。
《锁情咒》大结局后劲还不大啊,你们都缓过来了。
我怎么感觉我还在昨天呢?”
“合理的刀子,全盘接受啊,别为刀而刀。
锁情咒设定太有意思了,我真怀疑老贼有这个超能力,写成了小说。”
“他要是有那个超能力,我看书也不会被封了。
我估摸,他身边女人很多,这倒是真的,不然怎么能写出那么多漂亮女孩!”
“就是就是,金琳、阿紫这两个女孩,我不相信是没有原型的。
老实交代是不是前任和现任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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