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然后,她又一次什么都听不清了。
只依稀,依稀,听到那位高高在上,从不低头的小娘子说让她们不必着急抉择,可先养伤。
只依稀,见到好似有两个小娘子吵架,一人说另一人偷自己首饰,而另一人则说自己是捡到的首饰......
一片乱象之中,余小娘子干脆利落的出手,制服了吵闹的两人,旋即分别细问了两人,一人问是从何处捡到的首饰,一人问首饰的形制......
旋即,又果决公正的将该是谁的首饰,归还给了谁人......
恍惚间,虽此地仍然还是一片废墟,可李娘子却好似又瞧见了县衙门口那块写有‘正大光明’的牌匾。
只不过,余小娘子会断案,又不藏私。
而县衙的鸣冤鼓,却从未响过。
既然从未响过,那何必再响呢?
终于,终于,李娘子挣扎着,迈出了第一步,她也乖顺的同大部分人一样,走到余小娘子的面前,说出了自己家中被劫掠的首饰细节。
可她,却又与旁人有所不同,只在余小娘子将那一节银簪递还给她之时,没有去接,而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。
余幼嘉正为这一场戏的顺利而高兴,见此略微有些诧异,正欲将人扶起,便听面前那含泪的小娘子说道:
“县令大人,我不要银簪,我想用它和你换一把大刀。”
“我想清楚了,这世道害我爹娘身死,早晚有一日也会害死我,若咱们注定没有宁日,我只想在我死前,多杀几个禽兽.......”
“我如今侥幸留着命,往后毕生,就只为了做这一件事——
从今往后,我愿追随县令,留在崇安,与您同死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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