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就是你精心准备的大餐?”花万紫看着木炭锅中翻滚的开水,再瞅瞅桌上那几盘切好的羊肉片,脸上写满了诧异与不解:“本小姐特意赶来为你们饯行,你就用这水煮生肉来招待我?”
尽管已为人妇,花万紫仍保留着以“小姐”自称的习惯。这几天,她对刘轩的态度已悄然转变。这都要归功于刘轩那令人赞叹的厨艺。每天变换着花样的菜肴,让花万紫大开眼界,每一道都让她大呼过瘾。
虽然是宁家的寡妇,花万紫的生活却并未受到太多束缚。老夫人对她颇为宽容,从不限制她外出。花万紫天天光顾晋王府,甚至两餐都在这里解决。享受刘轩精心准备的佳肴,成为了她近日来的一大乐事。
“什么水煮生肉,这叫涮羊肉,不敢吃就别吃。”刘轩瞥了花万紫一眼,鼻中冷哼一声。
“谁说我不敢吃?”花万紫不甘示弱地回应,随即也夹起一片肉片,在小料中轻轻蘸了蘸,放入口中细细咀嚼。那被切成薄片的鲜嫩羊肉,在口中几乎瞬间融化,汤底的香辣与羊肉的鲜美交织在一起,形成了令人陶醉的味道。香气扑鼻,满口肥美,极大地满足了味蕾的享受。
蘸料是刘轩精心调制的,他用香油、芝麻酱、蒜蓉和葱花巧妙搭配,由于这里没有辣椒,他便加入了一点芥末油来增添风味。虽然这味道无法与后世的“大重庆”相比,但在当下,已经足以让人回味无穷。
宁欣月看着花万紫,眼中闪烁着好奇,满怀期待地问道:“三嫂,好吃吗?”
“好吃、好吃,你家这傻子做菜还真不错,没当厨师可惜了。”花万紫一边说着,一边又夹了些肉片放在碗里,大快朵颐起来。她吃得津津有味,完全沉浸在美食的享受中,一不留神,把平时背地里对刘轩的称呼也说了出来。当然,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。
刘轩轻轻冷哼一声,撇了撇嘴,说道。“吃相真难看。”
花万紫闻言,立刻瞪了刘轩一眼:“你才难看呢,你不但吃东西难看,连喝水都难看。”
“好了好了,你俩别有事没事就吵。”宁欣月打断了他们的争执,夹起碟中的羊肉,边蘸着小料边说:“这个吃法确实新奇,我以前从未听说过。三嫂,你喜欢吃就多吃点。”她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与赞叹,显然对这种新颖的涮肉方式很感兴趣。
“不能让傻妞吃太多羊肉,得让她多吃点豆腐和青菜,她本来胖……”花万紫叫刘轩傻子,刘轩就喊她傻妞,两人经常拌嘴,宁欣月多少有点头痛。
花万紫一听刘轩说她胖,立刻柳眉上挑,虽然明知刘轩是在故意气她,但还是忍不住反驳:“说谁胖呢?我比欣月还瘦呢!”
宁欣月见刘轩又要说话,瞪了一眼道。“你吃你的饭,少说话,明知道惹不起,还总招惹。”
近日来,宁欣月对刘轩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。这一段时间,刘轩始终恪守承诺,未曾有过丝毫越礼之处。两人大婚当日,她以言语吓唬刘轩,但那不过是出于一时的情绪宣泄,作为亲王,刘轩有权对自己的王妃做任何事情,而他却选择了尊重与克制。
宁欣月还留意到,刘轩对待下人极为和善,从未摆出过亲王的架子,这种态度让她感到意外又敬佩。更令她疑惑的是,刘轩似乎并不如外界所传的那般愚钝,除了偶尔冒出几句令人费解的话语外,他的言行举止与常人无异,甚至偶尔会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聪慧。
更重要的是,每当宁欣月目光扫过刘轩那张俊朗的脸庞时,心中总会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感,令她讨厌不起来。男人是视觉动物,女人也是。
有时,宁欣月甚至会在脑海中闪过认命的念头。
吃完饭,花万紫没有耽搁就回去了。她毕竟是个寡妇,回去太晚了,宁夫人不说,外面保不齐会有风言风语。
送走花万紫,宁欣回到寝室,涮羊肉确实好吃,不知不觉她也多吃了一些,为了消化食物,便来回在屋子里散步。
刘轩端坐于桌畔,视线不自觉地追随着宁欣月的轻盈步伐,偶尔闪过一抹难以掩饰的垂涎之意。他极力维持着表面的平静,生怕被宁欣月察觉分毫,故作随意地说道:“明日去金陵,你想着带上父皇赐你的那把诫尺。”
宁欣月停下脚步,脸上浮现出诧异的表情,不解地问道:“带上那个做什么用?”
刘轩嘴角勾起一抹笑意,眼神中带着几分戏谑,回答道:“这一路我们得共处一室,而冬宁又不能跟从,万一我克制不住,溜进你被窝里,你总得有个防身的家伙什儿吧。”
恰在此时,冬宁端着刚沏好的茶水走进屋来,听见刘轩提及自己,脸颊瞬间染上了绯红,羞涩地瞥了一眼宁欣月,慌忙将茶壶置于桌上,匆匆退至外间。
宁欣月脸色瞬间转寒,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不悦:“你能不能正经说话?”
刘轩见状,连忙收敛起玩笑的神色,变得严肃起来:“你以为父皇赐给你的戒尺,仅仅是个摆设吗?那可是连亲王都能责罚的御赐之物。尚方宝剑非得是剑的形状吗?它的意义在于它所象征的权力与威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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