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富贵听得一头雾水,“?”
他写的本来就是“沈”字,不像“沈”字像什么?
他觉得,林子成可能不会夸人。
没关系,他是只不拘小节又大气的猫。
不拘小节又大气的李富贵背上竹篓打算回家去了。
林子成见状便挽留道,“富贵,晚上留下来吃饭?”
说着,林子成伸手指了指屋门口前一大缸,大缸里头游着一尾肥美的鱼,“村长刚刚给我送了条鱼过来,刚钓上来的,还活着,晚些我将那鱼开膛破肚了,架起火,将鱼烤上一烤,再洒些调料,外焦里嫩,定很是美味。”
李富贵听得哈喇子流了两里地,魂都快要跟着那缸里的鱼飞走了,然后,他想到了媳妇,本能生生将他脱缰的理智给拽了回来。
李富贵瞬间清醒,果断摇头,“不了,谢谢子成哥,我不吃了。”
他都发过誓了,以后再也不吃鱼了。
更何况,媳妇还在家等他吃饭呢。
他不想让媳妇等他。
说完,李富贵生怕自己动摇,连那缸子都不敢看一眼,着急忙慌地跑了。
就这样练了好几天,李富贵把“沈玉棠”三个字都写出肌肉记忆了,这才勉强写得好看些。
就连林子成也夸了一句,“嗯,现在比大黄的爪印好看了。”
李富贵,“?”
为什么会拿大黄爪印作对比?
不管怎么样,李富贵是进步了。
李富贵特高兴,但他不能告诉媳妇,因为他打算等他学了更多再给媳妇一个惊喜。
等他学会认字了,不再粗鄙不堪,变成跟林子成一样谈吐文雅、出口成章。
这样子,媳妇说不定会多喜欢他一点。
李富贵憋得慌,干脆就去了后山神像那。
他把一根冰糖葫芦放神像前面,当是贡品,然后乐呵呵地跟不会说话的神像道,“神仙,我会写我媳妇的名字了。”
估计想炫耀一把,李富贵捡了根破树枝在地上划拉了半天,无比认真地在地上写下了“沈玉棠”三字。
他生怕神仙看不懂,写得特别慢,一字一划都认真到不行。
结果还是很难看。
但李富贵很满意,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了。
这可是这几天中他写的当中最好看的一次了。
表现完一波,李富贵再度虔诚地闭上眼跟神像祈福,“神仙,看到这个名字了吗?你一定要保佑这个人平平安安,开开心心。”
至于他嘛。
他已经很开心啦!
所以就不用保佑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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