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金胜能知道刘少波此刻的想法,估计能一口咖啡喷过去。
他有这脑洞,应该去洋柿子写小说,当律师绝对屈才了。
到时候卖版权、出版、走上人生巅峰。
金胜抬起一根手指道:“第一大类,他们会拼命劝你认罪。”
“这个就要考验律师水平了。”
“有些确实应该认,有些绝对不能认。”
“比如他们会说:【这个案子,只有当事人认罪了,才有可能去考虑....怎么怎么样。】”
“其实检察官的信号已经释放出来了。”
“意思很明显....你们要想达成诉求,只有拿认罪认罚来换这一条路。”
“你要明白,相对不起诉是无法申请赔偿的,而法定不起诉、存疑不起诉,都是可以申请的。”
“一旦经手了带有‘赔偿’性质的案件,哪怕主办人不被追责,2年内的评优是别指望了。”
“还有一种,当事人坚持无罪,在口供中多次强调这点。”
“而检察官会在跟律师沟通的时候,反过来做思想工作.....希望我们去劝当事人把罪给认了,给个从宽,要不然就直接诉到法院。”
“这里,就需要我们咬牙顶住了。”
“换个角度想....你检察官既然觉得嫌疑人有罪是板上钉钉的,那为什么还费力让律师去劝当事人认罪。”
“能有这么好心?”
“平时哪次不是咱们‘好声好气’,乃至低声下气的去求人家,给个从轻、减轻的机会。”
“这种口气越是强硬,坚决,却劝你去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的,往往代表对案子的没底气。”
“坚持下去,同时申请‘听证会’,或许能取得奇效。”
刘少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,
第一大类,完全就是为自己手中案子的量身定制啊!
尤其是金胜在解释之前,还特意问了一嘴‘取保候审’的情况。
如果案子真被打成了‘存疑无罪’,那前面接近5个月的羁押......按照标准,差不多能获得6万多的赔偿。
而一旦认罪认罚,等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罪了。
检察署再顺理成章给一个‘相对不起诉’,避开‘赔偿’这个点。
你好我好大家好。
至于你被关了这么久,那只能自认倒霉了。
不等刘少波多想,金胜抬起两根手指。
“第二大类,涉及到退钱的。”
“在看完一个案子的卷宗后,我们律师心里大概就能清楚......案件严重程度怎么样?有无转圜余地?大致刑期是多久?证据中有无明显、关键漏洞?”
“而检察官当然也是一样的。”
“一旦他觉得情有可原,能放一马的,就会主动打电话给咱们问.....【你这个案子,当事人违法所得退了没有?赔了钱没有?】”
“其实他的态度,以及潜台词,就是在问....你们为什么没有退钱?有没有能力退?什么时候能够退?”
“顺便也告诉咱们......如果你们完成了‘退赔’,那该给的从宽从轻,他的内心也是想要全都给你的。”
“但是,你需要拿点东西出来让他看到,工作才好做。”
“这个时候,作为律师,我们一定要给检察官传递一个积极的信号。”
“家属、乃至当事人,肯定是愿意退赔的......”
“主观意愿方面没问题,只是能力上有所欠缺。”
“接下来,咱们就要抓紧完成‘退赔’工作,和检察官形成一种默契,尽快、妥善的处理掉案子。”
刘少波明白了。
金胜这是在点他.....根据相应法律法规,就算当事人最后被认定不具备‘犯罪’故意,也只能说明.....司法机关觉得你主观上?不具备‘明知’或‘应当知道’,未达到刑事定罪标准,不意味着可以合法保留,通过该交易获得的收益。
赃款的性质,从来就不因接收者是否知情而改变。
只要资金来源于犯罪行为,司法机关就有权依法追缴,这是独立的程序性要求,完全不影响对于‘无罪认定’的结果。
反而......你主动、尽快向检察署退出这8万多块钱,还能进一步强化‘无主观恶意’的形象,避免后续的民事追偿或行政处罚。
通俗点来说,这叫:摆明态度,给对方一个台阶下。
金胜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。
一个让刘少波稍微消化一下,这两大类,基本上都跟他手里这个案子对得上。
另一个是自己说了这么多,嘴有点干。
缓了几秒钟,看到对方把头抬起,有所得之后,金胜不紧不慢的举起了3根手指。
“第三大类,是很多涉及经济类犯罪的案件中都能用到的.....关于主犯、从犯的认定。”
“也就是涉及到‘招供’的问题。”
“蜀黍、或者检察官会跟咱们说.....你当事人这个罪名反正是跑不掉的,你最好去劝劝他,让他一五一十的把上游给交待出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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