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大获全胜,除了士气外,最大的收获还是禁军的铠甲弓弩,这些可都是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玩意儿,私藏一套都要抄家,现在却是整整五千套收入囊中,把半数义军变成了装备精良的精兵。
方亳看着手底下的人马,都已经想象出带兵杀入睦洲城时的风光场景了:
“厉叔叔,咱们直接带着兵马打去睦洲城不就行了,路上的官吏闻风便逃,连人都看不到,干嘛还先探路?”
厉天润站起身来,摇头轻笑:“昨夜经历血战,兄弟们都累了要修整,大部分兄弟都不会用弓弩穿铠甲,也得操练。常言‘兵马未动粮草先行’,还得让人去田里收割粮食,短时间没法攻睦洲城。我等先探明路上的情况,等圣公修整好后,便可长驱直入,也省的边打边提防官府的埋伏。”
方亳对打仗不了解,自然不再多说,翻身上马带着两百步卒继续赶路,转而询问:“听说杀死二姑的曹太岁也来了清溪,昨天还露面了,三伯为何不杀了他?”
厉天润皱了皱眉:“曹华此人也没传闻中那般厉害,上次在杭州打过照面,都扛不住谢怡君一枪。昨天战事不容有失,否则我等肯定取了曹华的人头。现在朝廷兵败,曹华估计早就逃了。”
方亳点了点头,正想继续说话,便瞧见极远处一匹快马疾驰而来。
月色之下,烈马在旷野上飞驰,来人手持丈八马槊,势如猎豹奇袭,竟让千岛湖畔的秋色都带起了几分肃杀之意。
“好家伙,这什么兵器?”
方亳还没见过这么长的‘矛’,寻思着跑这么快都不晃一下,难不成用的铁枪杆,那也太重了些。
厉天润见多识广,此时脸色微变。
江湖上用枪的都是少数,便是因为好枪价格昂贵,至于槊根本就没人用。一来正常人耍不开,二来买不起槊,连不少世家都一槊难求,更不用说江湖泥腿子了。
前方冲过来的人虽然只有单人一马,手上的家伙事可不是假的。据厉天润的了解,马槊的杆是拿做神臂弓用的柘木为主干,剥成粗细均匀的篾,用油反复浸泡上一年,在荫凉处风干数月。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,外层再缠绕麻绳。待麻绳干透,涂以生漆,裹以葛布。干一层裹一层,直到用刀砍上去,槊杆发出金属之声,却不断不裂,如此才算合格。
厉天润晓得这玩意是天价,连他也只是听说未曾亲眼见过,此时有些疑惑:
“莫不是睦洲那个将门子弟,跑过来打秋风?”
“厉叔叔,把那杆枪夺下来,一看就是好东西。”
方亳看了看手里的白蜡杆大枪,便带着人往过冲。
厉天润马战同样用枪,此时也有点眼红,当即驱马在前,带着两百步卒直冲了过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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