萝卜丝猪肉馅儿和胡萝卜丝粉丝鸡蛋猪肉馅儿的小笼包已经包好,正在竹笼里蒸制。
他先把黑鱼处理好,切头、去尾,把鱼头和鱼尾放入不粘锅中煎制两面金黄,再加入姜丝、葱丝和豆腐块一起炖煮。
剩下的腹部,去鱼皮,切厚片;加盐、黑胡椒腌制入味,再加蛋清,淀粉,搅拌均匀;接着把刚才从馒头铺买的一个呛面馒头切成绿豆大小的碎丁,随后把鱼片裹上馒头丁,下锅炸至金黄色,然后放到沥油网上沥油。
接着,他又开始做下一道菜。猪肚清洗后,加盐反复揉搓,然后片成片儿,放到鸡汤里大火煮开,再转小火慢炖,最后加青菜。
所有准备都结束之后,他用鲜柠檬和百香果以及橄榄油、白醋、胡椒做了个蘸酱,配炸鱼排吃。
九点十分,森久准备好了所有的菜,在餐桌上放上了一个盛满冰块的冰桶,从冷藏里拿出一瓶09年的Dom Perignon粉红香槟,从餐边柜的抽屉里取出两个钻石纹的150ml的玻璃香槟杯。
今天早上,在慕雪家厨房翻找食材的时候,他就发现冷藏里各类饮品很多,酒也很多,但最多的依次是香槟、白葡萄酒和清酒。他突然想起,几年前给朋友当伴郎,婚礼后收到了一份伴手礼,就是一瓶据说果香浓郁纯粹的香槟。他一直放在餐边柜的角落,没有动它,想着有一天遇到喜欢的人一起享用,连老爸老妈来他这儿他都没有拿出来。
今天是他第一次跟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自己的家里正式吃晚餐,还是和见过父母之后被父母深深认可和欢迎的女孩。
他觉得,这瓶酒是时候拿出来一见天日了。
“喂,森森,我还有五分钟就回小区了。”慕雪在车上给森久打了个电话,怕他等得着急,声音十分轻柔,仿佛刚才那个冷淡到极致的人根本不是她。
“好,你慢慢开,不着急。注意安全。”森久的声音也是清澈里流淌着花蜜般的清甜。
听到他的声音,慕雪感觉刚刚碰到那个人产生的点点不快都顿时蒸发了似的,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。
“森森。”慕雪叫道。
“嗯?”森久应道。
“没什么,我就想叫叫你。”慕雪说道。
“嗯。”森久努力镇定地应了一声,但他声音里的心悦透过电波丝毫不差地传入慕雪的耳中。
“你今天想我了吗?”森久突然问道。
“啊?”慕雪从来没有被人问过这个问题,突然听到,有些发愣。
“就……,我今天想你了,想了很多次。干每件事的时候,感觉我的大脑变成了两个,一个做事,一个想你。不知怎么,明明这样做事本来是会降低效率的,但可能是想你吧,你太特别了,我今天做什么事效率都超级高。”森久说道。
“哈哈~”慕雪被他这一番表白逗得笑了起来。
“你太有趣了,森森。”慕雪说道,“别急,我已经到楼下了,现在就停车上楼。等我哦。”暮雪说完,挂了电话。
听完这话,森久马上走到门旁,像一只听到主人上楼脚步声的纯白色猫咪那般,屏息静气地听着门外的声音,准备随时扑上去欢迎进门的人。
随着滴滴滴按密码的声音响起,森久的眼睛也一秒比一秒更亮;门咔哒一声打开的瞬间,十二个小时前,刚刚分开的两人,看着对方,一脸纯真的笑着。
“换鞋吧。”森久把拖鞋放到门边,蹲了下来,极其自然地脱下了慕雪脚上硬邦邦的黑色皮鞋,给她套上鞋底软软的拖鞋。
慕雪看着这个蹲着身子,极其自然地给自己换鞋子的男生,像做了千万遍那样熟悉似的,满眼爱意地做些这些琐碎的小事,她心里一暖。
接着她抬头看到左侧餐桌上放着好几盘菜,除了一个凉菜,其他的菜上面都扣着盘子,底下还有蜡烛加热的保温盘。
走近一看,餐桌上竟然还有她最爱喝的唐培里侬香槟。慕雪转头望向森久,带着惊喜的眼神,问道:“你怎么知道所有酒里我喜欢喝香槟?”
“因为,你冰箱里种类最多的就是香槟了,光Armand de Brignac 金瓶香槟就有五瓶,13年的Dom Pérignon也有四瓶。这是我今早起床后在你家冰箱里翻找早饭食材发现的,本想直接在你家做点东体给你吃的,但什么都没找到,只找到了满满一冷藏的各种饮品。”森久说道。
“这不,我想起我这儿还有一瓶,就拿出来了。”
慕雪边听,边走到餐桌边,拿起冰桶里的香槟,一看,竟然是09年的诶,自己之前把买来的十瓶都喝掉了,以为再也喝不到的香槟现在就在自己面前。
她从桌上的抽纸盒抽出几张抽纸,轻柔地擦掉瓶身上的水珠,松开铁丝笼装置,接着左手按住瓶塞不动,右手托住瓶底缓缓转动,随着“砰”的一声轻响,瓶塞就这么轻松地被她打开了。
“哇,这么熟练,看来你定是没少喝。”森久在旁边欣赏了一番慕雪行云流水般优雅的开瓶,调皮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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