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面一直写的是合作社,合作社的出现还是比较短暂的,但那种模式我觉得还不错。
后面持续时间更长的是人民公社,人民公社这个话题,说起来的话就很长了,这里面的故事其实很有说头,不好写出来。
前面有些章节也说过,人民公社的那个分配模式,对于纯农业的生产队,对社员是不公平的,照顾队里的老弱比较多,参与劳动的人,分配相对较少。
但每个生产小队,只要有副业,分配也就相对比较好了。
合作社已经写得很多了,人民公社这个问题也跟大家分析分析。
材料一:山东沾化县李家公社曹家沟大队分配决算表。
1967年
不知道大家在手机上看不看得清楚,网上一个卖旧物品的人发的,我询问的时候,他已经出售了,也就只有图片了。
就67年的分配表,来说一说人民公社的事情。
首先还是一些基础信息:
沿革:1950年海滨县撤销,复归属沾化县,划为第九区。1958年9月建李家公社。1963年建区划小公社时,复为李家区,1965年改为李家公社,1984年建李家乡。
1987年,面积161.9平方千米,人口人,辖14个自然村,14个行政村,乡政府驻李家村。
1997年底,面积173平方千米,人口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490人,曹家沟、辖李家、西山后、东山后、下瞿阝、李雅庄、久山、北赵、票家、北白家、三官庙、孙家庄子、温家、南赵14个行政村。
(这个地方在地图上还是可以找到信息的)
土地:大队耕地是3442亩,种植粮食是3090亩,很多作物是套种,还有就是一年两季作物,具体怎么种,这个就不知道了。
人口:户数是239人,人口是936人,社员这个数目不太确定。(一般成年之后才是社员,也有16岁是社员的。)
这边土地是人均3.5亩多一点,可以说是不错的,不过都是旱地,产量都不高。
粮食每亩单产是223斤。(这产量低得有些厉害,这是土壤问题,那边以前土地盐碱化比较严重。)
全年农业收入是元,副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是2121元和1530元,总收入元。
生产是要支出的,种子、农药、肥料、副业原料、其他等都是要支出的,支出就花费了元。
不计算劳力,生产成本就是15.4%。
税费问题,农副业都是要交税的,但看了一下,不是很高。
公粮:分夏收和秋收两次上交。
67年上交公粮是斤,夏收上交2445斤,秋收上交斤。
/=0.038,公粮占比是3.8%,计算比较简单,只能是个大致。
上交税费折算金额是2698元,占总收益的3%左右,也差不多,交税是不高的。
然后是统购粮是斤,夏收后统购9446斤,秋收后统购斤,占比是23%。
按单价计算,图中农业折价那一栏有单价。
单价每斤,小麦是0.13元每,玉米、谷子、高粱是0.094元,大豆是0.13元……
公积金是4331元;
公益金是96元;
管理费是276元;(管理费是上交的)
留下年生产费用是8563元;
储备基金是2512元。(这个就是粮食储备斤,折价这么多)
这一部分总计是元。
最后就是社员分配,总计元 — 生产费用元 — 扣留费用元 = 元。
社员最后分配元,占比是64.3%。
如果没有扣留,不上交公积金什么的,都下发了,那就有元,占比81.34%。
人民公社时期,上交的税费什么的,其实是很少的,这个大队,税费加管理费2974元,占比3.3%。
总有些人说剪刀差,这个你只要存在交换,那必然是存在的,但是你要说很多,那还是要往后看。
而且国家销售粮食的价格,原粮变成成品粮,价格也没有上涨多少,加上运输成本,是没有什么利润的。
后面取消粮食统销统购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亏本,在市场里面,这就是亏本行为。
吃粮食多少,他们人均分配粮食是392斤,分配蔬菜瓜果人均是468.5斤。另外还有一些自留地种植粮食。
现金分配是元,人均分配10.78元。
人均占有收入是93元,纯收入是62元。(上图最下面计算了)
看到这里,相信很多人就看出人民公社的问题了。
计算方法其实不能按人均来,而是要按社员来。
沾化县志记载年龄结构
这个年龄结构分布,自然也是适用于曹家沟大队的,预估未成年社员最少在40%,成年社员估计有560人,其中老人占比可能有90人左右。
强劳动力,可能就470人。
跳出人民公社这个框架,一年生产还是这么多,总计元,税费什么不值一提,3.3%左右,先忽略不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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