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生命案后,甘肃警方出动警力,最终顺藤摸瓜,将苏志兵二人抓捕归案。
在看守所羁押期间,公安机关拿出苏志兵作案时遗留的证据,进行审问,人赃俱获,苏志兵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最后,公安机关裁定,判处抢劫杀人犯苏志兵死刑,他的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。
苏志兵提出上诉。开庭那天,当警车把苏志兵押解现场时,只见苏志兵剃着光头,戴着手铐的双手,提着沉重的脚镣,一步一步,踉踉跄跄地朝被告席上走去。
在被告人陈述环节中,苏志兵掏出他写好的答辩词念道:由于我经不起金钱的诱惑,追求腐化堕落,丧失了人性给受害人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,我被抓获后,一直痛心疾首,深感后悔。
恳求组织看在我当了五年兵的份上,看在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份上,对我予以从轻判决。
但人命关天,哪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。
最终,苏志兵因犯故意杀人罪,且犯罪性质特别恶劣,犯罪后果特别严重,法庭审判人员当即驳回了苏志兵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没过多久,苏志兵在一次公判大会上,被验明正身,立即执行,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。
那年他才25岁。
作家柳青说得好,人生之路是漫长的,但紧要处只有几步,尤其当人年轻的时候。
以苏志兵在部队上接受的培养教育,使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,回到地方后,本应继续发挥部队的光荣传统,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,为人民再立新功,他的人生将会是另外一番景象。
然而,大千世界,脚下道路有许多条,就看你怎么规范,怎么把握。
苏志兵短暂的人生结局,不得不说这是退伍军人的一出悲剧,令人扼腕叹息。
苏志兵的父亲,因平时对儿子的关心教育不力,对苏志兵走上犯罪的道路负有一定的责任,他从县委宣传部部长的职务上,下调到一个乡镇上任党委副书记,成了闲职。
在苏志兵枪毙后的第三年,苏志兵的父亲患上了脑溢血,郁郁而终。
走了一条错误的路,不但害己,也连累了家人。苏志兵的结局,值得我们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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