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詹氏就算想要辩解,以她现在的情况也很难取信于人。
因为最能证明她清白的小桃死了,还是死在她自己的手里。
果然,虽然詹氏听到这话后矢口否认,但刘锡彤一心认定,更有心要将这做成既定事实,再次飞出一支令签,命左右差役上刑。
“上拶指,本官就不信她的指头能有骨头硬!”
所谓拶指,便是用绳子穿着五根小木棍的刑具,套着犯人手指,用力收紧,是专门针对手指的刑罚,多用于针对女犯人。
此外还有针对足部的夹棍,则多用于男性犯人,因其残酷性,对其适用也自然有所限制。
据《大清律例·名例》记载,只有强盗、人命案及重大案件的主犯或从犯,在经过多次审讯仍不招供,或前后证词矛盾时,才可使用夹棍。
且夹棍不可在普通案犯身上使用,也不可反复使用,同一犯人仅限使用一次。
而拶指虽然没有夹棍那般残酷,但是十指连心,平常人便是手指稍微磕碰一下都会很难受,就可想而知这种刑罚的利害。
历史上的“杨乃武与小白菜案”中,小白菜毕秀姑便深受其害,也是因受不了刑罚,被逼无奈才指认了杨乃武。
而理论上来说,詹氏刚犯下命案,也经历过证词方面的反复,还不愿轻易招供,的确是符合上刑的条件,便是常大人也不好劝阻。
刘海升看得心中是大声叫好,心里反倒是巴不得詹氏就这么被活活搞死在公堂之上,这样最后死无对证,还不是他们父子想怎么说就怎么说?
常大人微微皱眉,可他刚刚才发过话,这时候已不好再站出来,只能看向李勇。
“且慢!”李勇果然没有让他失望,立刻上前拱手,招呼了一声后,淡淡道:“刘大人,本来晚生是没资格教大人怎么审案子。只是大人刚刚那番话,倒不像是在审案,却像是自己亲眼看见,所以出来描述事实为此案作证一般。
“晚生斗胆,敢问大人这些说辞都是从何由来?若有证物,就请先呈上来,让大家都看看;若有证人,也请召上来问上一问,才能服众。否则口说无凭,哪怕大人说破了天,也不过就是一张嘴,焉能据此直接给人定罪?”
“杨乃武,公堂之上,你还当是你家里,想怎么样就怎么样?这里可不是你说了算……”
李勇冷笑道:“好歹我杨某人没有去勾搭有夫之妇,没有仗着家世去欺男霸女,多年苦读中了举人,也算光耀门楣,没有让我杨家的祖先丢脸。我行得正坐得直,还是此案的受害与原告,为何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?
“总比你这案犯不思悔改,还想要干扰公堂秩序,妄图影响主审的好。似你这般,上不能报效朝廷,下不能护家安宅,想的是龌龊,行的是苟且,丢的不只是你自己的脸,还是你父亲和刘家的脸。你这样的人多活在这世上一日,便是浪费一日的口粮。我若是你,都不须开堂审理,自己早寻个地方拿根草绳凌空一吊,了结此生了。也免得徒惹烦恼,祸害遗千年!”
这一字一句,都像是鞭子一般抽在刘海升的脸上,让他脸色抽搐,瘫软在地,嘴唇微张,却吐不出一个字来反驳。
就连刘锡彤听得也是眼皮跳了几下,差点连手上的惊堂木都要丢掉了。
尤其是在公堂外的那些百姓们开始轰然叫好之后,他感觉李勇口中的丢脸是真丢脸。
不管此事最后是何结果,等这些话传出去,往后他刘锡彤怕都要落一个“子不教,父之过”的恶名。
而李勇得势不饶人,又一次旧事重提:“刘海升,我再问你,在昨日的这个时候,你在何处?是在知府衙门的监牢里,还是在杭州城外的某处?”
“我……”
“作为案犯,不在监牢里呆着,又是谁将你放出去的?”
“你……”
“若我为父亲,有你这样一个儿子,简直是耻辱,便是亲手杀之都不为过;若我是知府,有这样一个纨绔公子,须得上奏自参一笔,主动请求回避,将案子交由其他人来审理,是非对错自然一辨则明……”
听着李勇指桑骂槐、越说越有针对性,外头那些百姓也逐渐又有被他煽动起来的趋势,刘锡彤不得不硬着头皮站出来道:“杨乃武,是本官在审案,还是你在审?公堂之上自有秩序,岂容你来越俎代庖?”
他知道自己拿捏不了李勇,现在也只能强行摆出官威。
不管是李勇还是常大人,都不会在这上面指摘他。
李勇马上就笑着拱手道:“这公堂上自然是刘大人最大,只是晚生好奇一件事,大人此时是以主审官的身份,还是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对待这犯人刘海升?”
刘锡彤朝上拱了拱手,冷笑道:“本府乃受朝廷所命,治理一方,既是这杭州一地的父母官。这刘海升也是我治下一民,本官便是待之如子,又有什么不对?何时父亲教导自己的儿子,又轮得到外人来横插一手?”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